梅媽申款補擺壽宴促即裁決 官:非清朝 按法律做事
【明報專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梅媽),多年來因生活費及破產等問題鬧上法庭。梅媽昨向法庭申請,要求從梅艷芳遺產中取款20多萬元補辦其91歲壽宴。惟法官押後案件再排期處理,梅媽不滿要再排期,又指月花生活費「10萬元唔係好大使,使多少少咁多炾搳v,希望法官即時裁決。法官反駁「唔係清朝,唔係攭x有無限權威,我按法律做事」。
高院法官陳江耀指出,梅媽未有將申請文件交予遺產最後受益人妙境佛學會,佛學會已透露會反對申請,故須押後待梅媽交文件及再排期。
現年94歲的梅媽隨即表示,梅艷芳在世時也有為她辦61歲及71歲壽宴,又說「我也有朋友,朋友都話我還有多少個91歲,難道鬼鬼祟祟擺兩圍嗎?」
她不滿要再排期,「酒店不能等我這麼久」,並質疑為何每次取款都要問人。梅媽希望法官盡快處理其申請,法官無奈地表示沒有辦法,「做到我實做,但唔係清朝喎,唔係攭x有無限權威,我按法律做事」。
梅媽在庭外表示,她欲在灣仔某酒店擺壽宴,擺約30圍,實報實銷。
【案件編號:HCMP 2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