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對安省911系統的一項聯合法醫官調查,陪審團提出27項建議,其中19項指向安省政府,其餘則是針對向居民提供911服務的市政。
過去兩周來,由5人組成的陪審團听取了關於兩宗致命悲劇的證詞。首例發生在2013年,大薩伯里地區(Greater Sudbury)Lake Wanapitei的撞船事件,導致3人死亡﹔另一例牽涉卡斯爾曼(Casselman)居民米森(Kathryn Missen),她在2014年突發哮喘,死於家中。
兩宗案例中,都有人致電911報警,但援助來得太遲。
陪審團向安省政府提出的改善建議,包括設立一個獨立團體,對911所有營運提供監督,以調查、回應和解決投訴。它亦建議所有3個緊急服務部門以同個電腦系統接收電話。
但這些建議不具約束力,而且並未呼籲省府立法改革系統,而那正是驗屍官的律師與渥太華死者米森家人的建議。
律師拉簡(Prabhu Rajan)說,證據顯示應改變立法,但決定是由陪審團作出。
他說,儘管消防、警察和急救部門在如何回應緊急事件上都有指引,但沒有一個部門或政府團體承認911系統的歸屬。
米森家人也為此倡權,指省警應取締兩層的911系統,因電話由首要回應人員接聽,然後要轉給輔助操作員。
米森的911求助電話先由北灣(North Bay)的省警911操作員接聽,然後轉給史密斯瀑布(Smiths Falls)的兩名省警分部操作員,一個半小時後,任務派至省警警員,那顯然已太遲。
省府將需在明年12月之前報告,如何落實建議。
陪審團向市政發出的建議,包括對接線、派遣呼叫中心人員的適當培訓,以及配足人手。市政需在2021年12月前落實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