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從多倫多警隊給前線警員配備電擊槍之後,警察使用這種非致命槍械的場合愈來愈多,警隊眼看效果不錯,正計劃擴大使用範圍,配備電擊槍的警官,由原本僅限於警長級,擴大到普通警員。
多倫多警隊是從去年2月決定擴大電擊槍的使用範圍,在此之前﹐因只有警長才配備電擊槍,以至於普通警員在需要用電擊槍時,還要向總部要求支援,盡速派一位警長過來處理。
多倫多警政委員會的報告顯示,目前已有361名警員接受培訓,並配備電擊槍。報告稱,多倫多警隊從今年5月15日至8月14日的這段時間內,共使用電擊槍100次。
其中的60次並沒有真正開槍,只是有警員拔槍出來警告疑犯,而疑犯看見電擊槍後便投降了,只有13次確實開了槍。
在電擊槍被動用之後,其中87%警官能有效地控制了場面。「這是多倫多警隊有史以來最常展示的武器,主因是有更多警員選擇使用電擊槍,而不是赤手空拳去解決緊急場面。」
報告還顯示,前線警員比警長更喜歡拔出電擊槍作為警告。
在配備電擊槍的413名警長中,有約46%的時候是拔槍並開槍﹔另外50%則只是用來威嚇對方。這樣的比例是因為其他方式都已經失效,警長只好動用電擊槍。
該報告還研究了警察選擇使用電擊槍的場景,發現由警長或警員使用電擊槍的情況中,近40%涉及有人處於危險狀況中。
因個人處於危險而迫使警察拔出電擊槍並射擊的情況有12次,使用眩暈模式(drive stun mode)有5次,其他35次僅僅是把電擊槍拔出便得以讓問題解決。
多市警政委員會的心理健康小組,將就擴大已執行的電擊槍計劃及其對精神病人或癮君子的影響提交意見。該報告稱,在上一季度配備有電擊槍的警官中,有兩人因使用電擊槍而需重新接受相關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