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普悠瑪肇事司機員尤振仲坦承,事發前關閉ATP(列車自動防護系統),但有回報調度員;昨日流出的台鐵內部兩則主管簡訊也證實司機員曾通報異常,台鐵局長等60位一級主管第一時間就知道車子出問題,卻未依規定派人上車,協助控制車輛行駛,且因宜蘭站無普悠瑪列車可替換,台鐵就賭運氣打算到花蓮再換車,導致悲劇發生,從第一封簡訊發出(15:57)到翻車(16:50),整個過程僅僅53分鐘。 21日當天尤振仲,在樹林發現列車控制及監控系統(TCMS)警示燈異常,仍然發車,到了瑞芳發現動力異常。下午3時57分,尤在雙溪站第一次回報主風泵壓力不足,停駛熄燈兩分鐘並廣播車輛異常。這時台鐵內部發出第一次簡訊,「雙溪站起機車動力切斷,沿途行慢,龜山晚14分通過,計劃於宜蘭站派列檢查修」。 尤振仲在大溪站關閉ATP後,下午4時34分在宜蘭第二次回報主風泵壓力不足,宜蘭工務段檢查員上車檢視卻無法修復,檢查員下車。台鐵內部隨後也傳出第二次簡訊,「經列檢查修無法修復(需沿途復位),宜蘭晚15分開,計劃於花蓮更換編組」。沒想到在16分鐘後,普悠瑪在新馬站出軌。 台鐵ATP使用及管理要點規定,列車於運轉途中發現ATP車上設備故障,應於前方適當地點更換機車(編組)或加派機車助理、司機員或機車長同乘,事故當天顯然違反此規定。根據台鐵列車故障處理的SOP,司機員一發現列車故障,就要通報調度所,調度所再將訊息傳給行車組值班人員,當天包括台鐵局長、副局長、處長等60位一級主管都收到簡訊通知,但對於事故列車都未進一步指示處理。 宜蘭地院指出,案發當日普悠瑪列車離開羅東站2分鐘後,車速直線爬升,且又關閉ATP,車速一路往上C到120公里,下午4時48分達140公里,釀成了肇事出軌、翻覆的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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