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詠觀醫生 (Dr. Jason Kwok)
濕疹(Eczema)令皮膚變紅和痕癢,雖然較常見於兒童,但任何年齡的人都會患上濕疹。濕疹屬慢性病,會周期性發作,並伴有哮喘或花粉熱(hay fever)等。直至現在還沒有根治濕疹的方法,但自我護理措施及適當的藥物治療能舒緩痕癢和預防發作。
濕疹的症狀因人而異,包括:
.皮膚乾燥;
.皮膚痕癢(可以非常嚴重、尤其是在晚間);
.紅色至棕灰色的皮膚斑塊(多見於手、腳、腳踝、手腕、頸、上胸部、眼皮、肘及膝部彎曲部位、及在嬰兒的面部和頭皮等);
.凸起的皮膚腫塊;用指甲搔或抓時會流出液體及結痂;皮膚變厚、裂開和出現鱗狀;
.經常用指甲搔或抓會令皮膚流血、過敏和腫脹。
濕疹通常在五歲前出現,會持續至青春期和成人期,經常周期性發作,但又會自行好轉、而好轉的情況可持續數年。
濕疹的成因是基因變異,導致皮膚原有的保濕和保護免受細菌、刺激物及過敏原所傷的功能受到影響,令皮膚受到環境因素、刺激物和過敏原所傷,在某些患有濕疹的兒童,食物過敏可能擔當重要的角色。出現濕疹的主要高危因素是個人或家庭病史、過敏反應、花粉熱或哮喘等。
濕疹的併發症包括:
(一)花粉熱和哮喘:有時濕疹先於花粉熱和哮喘出現,超過一半患有濕疹的兒童在十二歲時也患上花粉熱或哮喘等。
(二)慢性皮膚痕癢和出現鱗狀:患者用指甲搔或抓患處,這會令患處更覺痕癢,形成惡性循環,最後,患者只是出於習慣而繼續搔或抓患處,令皮膚變色、變厚和變硬,這時,醫生會診斷為『神經性皮炎』(neurodermatitis)或『慢性單純性苔蘚』(lichen simplex chronicus)。
(三)皮膚感染:經常用指甲搔或抓患處會弄傷皮膚,增加感染細菌和病毒的風險。濕疹患處受到會導致唇瘡(cold sores)的單純\疹病毒(herpes simplex virus)感染會導致\疹性濕疹(eczema herpeticum),及時的治療是很重要的,因為感染會擴散至眼睛和內臟,引起嚴重的併發症,嬰兒和兒童出現\疹性濕疹可能會喪命,所以,父母親若有懷疑應立刻求診。
(四)刺激性皮炎(Irritant hand dermatitis):尤其是患者需要經常接觸過量的水份和使用肥皂、洗潔劑和消毒劑等。
(五)過敏性接觸性皮炎(Allergic contact dermatitis):很多濕疹患者也同時患有過敏性接觸性皮炎。
(六)睡眠問題:痕癢/搔抓周S期(The itch-scratch cycle)會導致不良的睡眠質素。
(七)眼疾:在罕見的情況下,嚴重的濕疹會引起眼睛併發症,可能會導致永久性失明,所以,若患者感覺淚水過多或有黃色分泌物、眼睛發炎等,應盡快求診。
確診濕疹不需任何化驗檢查,醫生在詳細查詢病情和作臨床檢查後便能作出正確的診斷,有時,醫生會因應患者的症狀而作出適當的化檢檢查,排除其他皮膚病的可能或鑒別其他伴隨濕疹的疾病和併發症。
若患者或家人覺得濕疹是因食物過敏反應引起的,應告訴醫生,讓醫生作出適當的測試,鑒別會導致或誘發濕疹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