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加拿大外長方慧蘭(Christie Freeland)昨天再次就「美墨加協議」(USMCA)中的「毒丸條款」做出解釋﹐聲稱該條款對加拿大主權未構成任何限制。她昨天接受加拿大國家廣播公司(CBC)電視台訪問時表示﹐加拿大人對於新版協議中的這個條款未能充分了解。 她說﹐這個條款在舊版的北美自貿協議中就存在。不需任何理由﹐成員都可以選擇6個月之後退出。 但是對於為何這次加上了非市場國家這個內容﹐方慧蘭也無法明確解答﹐「因為這是談判的一部分。」 這個所謂「毒丸條款」規定﹐簽約3國中任何一個成員國,如果與其他的非市場經濟國家討論商貿關係時,都必須知會另外兩個成員國。而另兩個成員國在接獲通知的6個月內就要做出判斷,自己的伙伴與非市場經濟國家加強經貿,會否對自己造成負面影響。如果認定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有權退出協議作為反制措施。許多人將此條款直接和中國聯繫起來。認為這將影響加拿大開闢多元市場的努力。方慧蘭還需要向中國外長王毅就此做出澄清。 此外﹐協議雖然談成﹐但美國向加拿大鋼鋁加稅事仍未解決。方表示﹐牌在美國手上﹐「渥太華準備今天下午就取消這些反徵的稅收。這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