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京報》報道,廣州一名48歲女律師稱上月20日為他人辦理保釋時,在派出所遭到警方「碰瓷式」執法,遭毆打及除衫檢查20分鐘。廣州警方昨通報,不存在毆打羞辱,只按程序檢查及蒐集其資料。 「709事件」維權律師隋牧青妻子孫世華周二於網上發文,表示9月20日到荔灣區華林派出所辦理委託人李小貞丈夫取保候審事件時,一名姓陳的警察突然發怒,將胸前證件「狠狠地甩向我」,當她用手擋蚚狴颾氶A陳警大叫「襲警」;她隨之被一群警察包圍毆打,「有人反剪我雙手,陳警察對我掐脖施暴……雙腳也幾乎離地,瞬間失去知覺」。文章續稱,一名女警察及後勒令孫在一角落脫衣檢查,整個過程持續20分鐘;其後警方以懷疑吸毒罪名要求她作驗尿測試。李小貞亦表示,當日曾被除衫檢查。孫世華翌日致電廣州市公安局督察專線投訴。 廣州公安昨通報稱,警方並無毆打或羞辱孫世華,而是孫世華當日以「查看民警身分為由」,拉扯民警胸前警察證,另一人張×洲未經許可在派出所內拍攝警務人員工作,不但不聽勸阻,更辱罵民警。警方以涉嫌擾亂單位秩序口頭傳喚3人,並按程序規定搜身、蒐集資料及查問;當晚11時釋放3人。警方翌日接到孫世華投訴後,翻查閉路電視及查問相關警員,得出「不存在孫世華等3人被民警毆打和羞辱的情G」。廣州市律師協會稱已受理孫世華投訴,啟動「維權程序」,調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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