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房貸拖欠率偏低,但業主不可以掉以輕心﹐因為一旦財政突變而脫期供樓,後果嚴重,本身的住所可能會變成銀主盤﹐被債權人出租﹐甚至出售。
加拿大銀行家協會(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的資料顯示,今年4月底﹐全國房貸超過476萬宗﹐共有11,280名業主逾期還款﹐份額0.24%。
一般來說﹐脫期3個月或更長時間可視為逾期欠款,但行內沒有標準的界定,對違約業主的處理也不盡相同。
多倫多個人理財導師Matthew Siwiec表示,基本上是按實際合約來處理,只是不同銀行有不同的標準,一般是指拖欠2至3期。
不過,如果業主選擇了頻密的還款期,應會有一些通融。舉例來說,每周還款的房貸,如果脫期2或3次,應會與每月供款一次的房貸的處理不同。
房屋按揭其實是合約,未能如期還款,便屬違約,一旦發生,貸款商可採取不同的措施來保障本身的權益。
根據這名專家,貸款商可以透過法律行動,爭取業權及要求還款,也可以按照合約的出售條款來將有關的物業放售。
另一個可能性是這些債權人收樓之後安排租客入住,用租金來抵償欠款。
他指出,當業主供款脫期,便會收到貸款商通知處理的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