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港人經本地找換店匯款至內地,結果被公安視為「洗黑錢」而凍結戶口。過去3個月,工聯會東莞中心接獲7宗求助個案,涉及金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遭凍結戶口需時2年以上始能解凍。有事主稱,此事令其老邁父親無錢做手術;有議員促請政府簡化銀行匯款程序,以免市民誤墮法網。 事主何小姐表示,由於需匯款返肇慶供其73歲父親做手術,惟本地銀行規定匯款只限同名戶口,於是她前往上水一間連鎖找換店,要求把33萬港元匯至其姊的內地銀行帳戶。當日交易順利完成,詎料何姊戶口數日後遭凍結。何姊向公安查詢,始被告知安徽省公安廳凍結其戶口,原因是戶口與涉嫌洗黑錢的地下錢莊有關。何父的手術亦因而擱置。 違內地外匯管理法例 視作地下錢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表示,本地找換店辦理跨境匯款時,並非直接把客人資金兌換成人民幣,而是從公司的內地戶口動用相等金額,轉帳至客戶指定的內地戶口,惟此舉已違反內地有關個人外匯管理的法例,相關找換店亦會被視作「地下錢莊」,涉事內地戶口及其他相關戶口會一併被凍結,一般需時兩年以上始能解凍。 郭偉強促訂簡化匯款審批制 郭續指出,根據香港法例,找換店業務範圍僅限本地外幣兌換,不包括外幣跨境匯寄。若涉事找換店未有向市民提及匯款內地致戶口被凍結的風險,或已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中的「誤導性遺漏」。他建議港府與內地當局研究一套簡化匯款審批機制,以免市民誤墮法網。海關發言人回應,正跟進相關投訴。 現時港人如需匯款至內地戶口,每日上限為8萬元人民幣;匯款處理亦需時最少3日,程序繁複。市面上不少找換店聲稱可「特快匯款」,加上港人未必熟悉內地法例,找換店匯款可能在不知情下犯法。 本報記者昨到旺角一間找換店查詢,店員稱跨境匯款程序簡單,顧客只需提供收款人身分證及內地銀行帳戶號碼,以及匯款人身分證號碼及3個月內住址證明;繳付款項後,款項半小時內即能匯寄至內地帳戶。當被問及有無被凍結戶口風險,店員稱業內跨境匯款操作普遍,問題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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