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溫哥華馬寶區(Marpole)去年9月雙重兇殺案中的被告,香港移民男子甘偉南(Rocky Rambo Wei Nam Kam,譯音)原被控兩項二級謀殺,但檢控部門現已控他兩項一級謀殺。
案件於去年9月發生,65歲華裔女子Dianna Mah-Jones和她的68歲丈夫Richard Jones,於他們在馬寶區的住所內被發現死亡。案件為溫市去年第14及15宗兇殺案。女死者生前為溫哥華沿岸衛生局的職業治療師,並曾於2015年獲表揚為該年度傑出職業治療師。
警方在去年11月公布偵破該案,拘捕25歲的甘偉南和控以兩項二級謀殺罪。溫市警曾透露,被告於香港出生,十多歲隨同家人移民加拿大,原定居阿省,在去年7月才搬到溫哥華。
檢控最近才改控甘偉南兩項一級謀殺,卑詩檢控服務發言人阿當斯(Alisia Adams)回應傳媒稱不會就個別案件評論,包括為何將指控甘的罪名由二級升為一級謀殺。
阿當斯稱,卑詩檢控服務作出任何起訴開始時,均按調查部門呈上的初步證據去評估落控的罪名,但當案件在處理期間,有可能出現更多的證據或證據有變。檢控官亦會繼續評估證據來確定應否繼續起訴或有否其他指控。
她續說,檢控作出改變控罪決定時,會按照兩項原則,包括定罪的可能性和考慮公眾利益。
甘偉南一案的初級聆訊排期在10月22日於溫哥華省級法院進行。
定罪一級謀殺犯人的最低刑期為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而二級謀殺的最低刑期也是終身監禁,但不得假釋的年期可少至10年。
一級謀殺控罪,檢控需要證明被告有計劃及蓄意犯案,而二級謀殺需證明被告有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