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屬下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公布一則刑事判決消息,內容指一名只有初中學歷的詹姓女子,先後假冒12人騙取安徽省臨泉農商行貸款共599萬元(人民幣.下同)。安徽省臨泉縣人民法院依欺騙貸款罪,判詹女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罰款3萬元並退賠安徽臨泉農商行165多萬元。 1971年出生的詹玲麗出生於安徽省臨泉縣,中學畢業後即輟學,其後下海從商。詹玲麗自2009年2月至2010年5月,先後假冒12人,採用偽造貸款用處、提供部分虛偽貸款材料的方法,向安徽臨泉農商行營業部、北關支行、張營支行等處貸款13筆,騙取貸款數額599萬元。 據知詹女將貸款用於還債、處理交通事故、買房等用途,當貸款到期時,詹女清償部分錢款並再做換按貸款。 案發後,詹女因涉案欺騙貸款罪於2014年11月被臨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逮捕,其後獲交保候審,直至去年1月被臨泉縣人民法院確定監視居住。該案立案前,到期未歸還貸款本金達464多萬元,立案後,詹女至今尚未退還貨款本金為165多萬元。 而在本案中,安徽省臨泉農商行2名李姓和趙姓信貸員涉嫌未按照規章進行貸前調查工作,出示同意放款陳述,違規發放9筆貸款共429萬元,安徽省臨泉縣人民法院依違法發放貸款罪,判李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並處罰金1萬元;至於趙某則因案發後積極挽回臨泉農商行經濟損失,且未給被害單位造成實質性經濟損失,犯罪情節輕微,因而獲免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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