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圖片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前排右三)昨日與其他成員到庭旁聽,她希望法庭能釐清「同行同檢」的迫切性及需要,免得「連天空都要失守」。(李紹昌攝)
放大
 
在2016年3月「行李門」事發當晚,時任特首夫人梁唐青儀(左二)到機場為女兒梁頌昕(左)送機,梁頌昕入禁區後發現行李遺留機場離境大堂,行李終由職員帶入禁區交回梁頌昕,引起外界關注事件中行李未有「同行同檢」爭議。(資料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危坐被勸服 答應入屋 被通緝少年疑失足墮斃
沙中線3站工程問題
會展站被揭鋼筋鐵籠調轉
買樓後分手?亞視前主播入稟禁舊同事賣樓
迷你倉大火兩年 消防未交調查報告 稱短期內完成 交警方查刑事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行李門覆核 機管局指不涉特事特辦

【明報專訊】前特首梁振英的幼女梁頌昕,前年3月底遺留行李在機場禁區外,其後獲機管局准許,由航空公司職員代她攜同行李通過安檢帶進禁區,毋須「同行同檢」;港龍機艙服務員不滿機管局決定,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日開庭處理有關司法覆核。機管局代表在庭上透露,有關安檢規例事後作出修訂,但強調「行李門」事件不涉及「特事特辦」。

空總:剛知「同行同檢」規例已改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理事吳敏兒在庭外表示,空總是直至昨天才得悉有關改動。吳指民航處過往作其他修訂時,會以電郵通知空總,形容今次民航處未有通知空總有關修訂的做法「惡劣」,又斥民航處以乘客的安危「陪葬」。

官拒機管局不披露機密資料

代表機管局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昨日申請不容許申請人的代表律師及法庭,披露關乎機場保安部署的機密資料,擔心資料或會被用以找出保安漏洞。代表申請人國泰港龍空姐羅美美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反駁,申請有違公開審訊原則,而且有關司法覆核只關乎「同行同檢」問題,有關安檢資料絕非機密,每年約有3600萬人在機場安檢,安檢程序人所皆知,質疑當中不涉任何機密資料,法官終拒絕機管局的申請。

李志喜又指出,原本的《香港航空保安計劃》第6.2.10段列明,所有行李安檢須在乘客在場下進行,即不論首次安檢或第二次安檢都要乘客在場,雖然有關段落於今年4月修訂後被刪去,替代的段落列明只有第二次安檢要在乘客在場下進行,但觀乎整條條文,其他段落並非指出首次安檢已毋須乘客在場亦可進行,亦不同意刪去該段落後爭議只屬學術討論。李大狀續說,若乘客不在場,但在行李中發現未能帶入禁區的物品,如指甲鉗或水,又如何取得乘客同意以掉棄或處理有關物品。

余若海反駁稱,機管局在「行李門」事件中沒有為梁頌昕「特事特辦」,又指若非因為梁頌昕的身分,事件或不會演變至如今的情?,當晚未有在保安安排上妥協,又稱「同行同檢」在執行上有困難,或會影響運作效率。法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案件編號︰HCAL 117/16】

 
 
今日相關新聞
行李門覆核 機管局指不涉特事特辦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