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連日被揭多項工程問題的沙中線,與高鐵香港段工程均採用「服務經營權」模式建造,即政府出資委託港鐵設計及建造,建成後政府擁該鐵路項目,透過經營權模式交港鐵營運,一旦工程超支則由政府「找數」。夏正民法官2015年初提交的高鐵香港段獨立專家小組報告曾建議,當局需改善「服務經營權」協議的架構安排。 張炳良任內曾稱「深刻教訓」 政府首個以「服務經營權」模式推展的高鐵香港段工程,2014年被揭嚴重延期及超支後,政府成立獨立專家小組調查,並委任夏正民為主席。該調查報告提出5項建議,包括改善「服務經營權」協議的架構安排,建議政府開展項目初期應制訂項目推展總綱策略文件,訂明政府部門、項目經理等各方責任、職務、角色和職責;需加強路政署鐵路拓展處的項目委託人角色,包括加強監察和核證工程職能,並設政府監控制度,在工程推展出問題時要有補救和介入機制等。報告亦建議政府設立「獨立諮詢小組」,有需要時為鐵路或基建項目提供策略性意見。 上任運房局長張炳良曾在任內表示,以「服務經營權」協議模式推展鐵路項目,為政府帶來「深刻的教訓」,承認運房局和路政署在監督高鐵工程上過分信任港鐵,事後回看確有不足之處,並稱當局會檢討。前九鐵主席、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田北辰認為,「服務經營權」協議下一旦工程超支延誤,並涉及向立法會追加撥款,工程一方將面對極大死線壓力,加上港鐵作為上市公司,需向小股東交代,相信或致不少地盤項目發現有問題時,易有人寧不上報問題,或擅採不符程序的方法,以令工程早日完成。他指未來政府推展的新鐵路項目,不應再採用「服務經營權」模式。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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