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教練涉約8年前非禮一名女學生,被控一項非禮罪,以「W.H.」作代號的前教練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否認控罪,控方稱希望申請讓事主審訊時可透過視像作供,辯方表示會反對,裁判官亦表示「我睇唔出有咩需要視像」,當控方稱不便透露太多證人的事宜時,裁判官又說「報紙都賣(報道)晒啦」。 控方拒透露證人 官:報紙賣晒啦 控方稱有8名控方證人,包括事主,現階段不方便透露太多。惟主任裁判官練錦鴻即表示「報紙都賣晒啦」,控方才續稱證人還包括檢取證物及拍攝照片的警察,又稱如辯方不爭議大部分證供,能減少傳召的證人至4名。 辯方表示大部分證供沒有爭議,惟由於現時的文件很多刪去了事主的資料,謂「鶩茷Y邊個大家都知」,希望控方能準備一個證物文件夾,是沒有刪去有關資料的。被告續准保釋,案件押後至8月2日作審前覆核,屆時處理上述爭議。 控罪書中以「W.H.」作為代號、而非用中文姓名的77歲被告,報稱退休,居於大埔,控方以基於案件敏感度為由,以英文字母隱藏被告名字。控罪指出,被告在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4月8日期間某一天,在香港新界大埔非禮事主X。 【案件編號:FLCC1971/1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