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早前斥資2700萬元購買3輛俗稱「水炮車」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其中一輛上月中運抵本港,其餘兩輛料最早本月內付運。保安局長李家超昨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毛孟靜質詢時稱,警方正全面謹慎地草擬使用指引及培訓計劃,又指因涉行動細節及警方戰術部署,有關指引不宜公開。 稱指引涉行動細節及戰術部署 保安局指出,警方於2015/16年度獲批撥款購置3部配備噴水裝置的「人群管理的特別用途車」,以更有效地處理暴亂或大型公眾集結時可能出現的違法行為。李家超指首部水炮車最快今年底可投入服務。 局方又指出,水炮車將配置話音廣播系統,可向示威者發出警方勸喻、警告或其他信息,該車輛亦可有效驅散作暴力衝擊的人,並製造他們與警方之間的安全距離,減低雙方受傷的風險,讓警方增加一個行動選擇。 承諾「絕對需要」方使用 外界關注警方使用水炮車的安全問題,李家超指理解公眾關注,該車必定是警方為完成合法任務時,在有絕對需要的情G下方會使用,並指警方使用時會克制,當目的已達,會停止使用。 警方正草擬水炮車的使用指引及培訓計劃,確保教官及操作人員清楚掌握車輛性能及操作。李指使用指引因涉行動細節及警方戰術部署,因此不宜公開。 警隊於2014年佔領運動後研究引入水炮車作人群管理,後來獲立法會撥款,經公開招標採購3輛。據當時的招標文件,水炮車規格要求包括最少配備15支不同大小的水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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