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回歸前的立法局已通過《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包括在護士管理局引入6名經選舉產生的成員等。時隔逾20載,相關條文仍未實施,目前15名護管局成員中,除衛生署護理服務主管外,其餘全由特首委任。有護管局成員認為,落實選舉可增加業界聲音,「從民主角度來說是好事」。
明報記者 許芳文
本港約有5.4萬名註冊及登記護士,護管局負責註冊或登記,舉辦相關執業資格試,及對護士紀律處分等。回歸前立法局於1997年6月通過《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包括於引入6名經選舉產生的成員,以及新增2名業外委員等。
政府曾擬02/03年度提交立會
其後,立法會於2002年4月通過《2000年醫療及健康護理(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藉此修訂《護士註冊條例》,當時政府表表示正茪滽騔彌擦6名成員的附屬法例,曾稱計劃於2002/03立法年度提交審議(見表)。近年立法會議員多番提問下,食衛局均回應法律意見認為要再修訂《護士註冊條例》,才可引入附屬法例。
李國麟發起聯署 反應一般
衛生服務界立法會議員李國麟上月發起聯署,要求政府立即「推選護管局6個直選議席」,他表示即使過去10多年「無間斷」要求落實選舉,惟條文至今未實施,政府亦無明確時間表,認為此舉阻礙護理專業發展。
李國麟稱聯署「反應不熱烈」,他說護管局紀律聆訊「無乜特別」,案件亦非像醫委會般「堆積如山」,行內對護管局組成方式未有強烈訴求。他亦曾聽聞政府表示護管局選舉非優先議題,以及選舉經費龐大等,但他認為既然條文已存在,政府應盡快落實。
護管局成員黃金月表示,選舉細節至今未落實,例如選民資格、選舉程序等。她認為落實選舉有利專業發展,可令業界聲音更大更廣,「從民主角度來說是好事,業界或只是局部認識特首委任的成員,如有選舉可加深認識」。同時是護理專科學院院長的她補充,食衛局已成立專責小組處理護士專科發展,本月中召開會議,期望兩年內向政府交建議,日後制訂法定專科註冊機制。
護管局成員﹕選舉有助專業發展
食衛局發言人回覆表示,了解業界十分關注在護管局引入6名選舉產生委員的進度,《1997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制定後,政府茪滽騔尷屬法例時,法律意見表示《護士註冊條例》要修訂,包括加入賦權條文,說明撤銷推選委員資格的情G,才可引入附屬法例。發言人補充,食衛局將於短期內邀請護管局跟進,諮詢業界後提交建議,政府會全面檢視《護士註冊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