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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中國
 台灣人治司法陋習背後

台灣充斥著人治司法,前總統馬英九洩密罪二審逆轉,處四月徒刑;民進黨創黨元老張俊宏假釋後再度被定罪,註銷假釋後須再入獄,司法成為政治打壓的工具。

司法被形容是「皇后的貞操」,不容懷疑,但長期以來台灣的司法卻不被信任,根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所公布的調查報告,有百分之八十四點六的台灣民眾不相信法官處理案件具有公平公正性,百分之七十六點五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辦理案件具有公正性。五月十五日,前總統馬英九涉洩密罪,二審逆轉,改判有罪,應處四月徒刑,消息一出,各界嘩然。

政黨輪替後,總統蔡英文大力推動司法改革,召開司改國是會議,可惜這場司法大拜拜並未能扭轉民眾對司法的惡感。

司改國是會議中,最重要的變革是導入人民的參與,藉以消弭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但究竟應採「參審制」或「陪審制」,意見分歧,前者設置國民法官,類似港英政府時期曾經施行的「太平紳士」,後者則是師法美「陪審制」,最終表決時以七比七打平,未成結論,但司法院長許宗力卻執意採用「參審」的國民法官制,並於四月十三日將《國民參與審判法》草案送入立院審查,引發陪審團推動聯盟不滿,五月五日號召上千民眾上凱達格蘭大道支持陪審制。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指出,「國民法官」制為參審制,運作上雖由三名職業法官、六名國民法官共同參與案件審理,實際上恐受職業法官權勢壓迫,無法根除恐龍法官問題。張靜認為,陪審團制度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反對參審制的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接受媒體訪問指出,不少法官被批評是年紀太輕、不食人間煙火、欠缺社會閱歷的「奶嘴法官」,司法院應增加法官的人生歷練;但根據參審制草案,二十三歲就能當國民法官,等於是「奶嘴法官」的翻版。陳認為,參審制其實是「問道於盲」的制度,若由法律門外漢主導審判,相當危險。

民眾大部分無意審案

事實上,民眾對參與審判並無興趣。根據司法院公布委託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做的民調,顯示七、八成的民眾認為法官定罪、量刑的想法「與社會多數人想法不一樣」,電訪民眾超過半數不想當國民法官,且不想當國民法官的半數是因自認不懂法律等內容。

台灣司法改革主要資源投注在審判品質的加強,往往忽略了受刑人人權保障。監獄是台灣最黑暗、最不被社會關注的角落,以致於號稱是「人權立國」的台灣仍充斥「人治司法」。近日台灣陪審團協會與中華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在立法院舉辦「受刑人人權VS獄政管理」公聽會,邀請矯正署官員、立委、學者、專家與會,針對現行假釋制度的爭議有激烈討論,對於矯正署引用「違法、違憲」的「註銷假釋」,侵害受刑人人權,與會人士幾乎一面倒批評。

假釋是指受刑人應服的刑期期滿之前,因為具備一定的法定條件,准許提前出獄。如果出獄後、剩下刑期內,或者是一定時間內,假釋未經撤銷,剩下刑期則視為已經執行完畢,只是執行地點不在監獄。

「註銷假釋」與「撤銷假釋」是類似概念,但前者為「行政命令」,法未明定。國家法治改造促進會秘書長陳振瑋指,不管註銷或撤銷,都是屬於侵害人民身體自由的處分,按照目前大法官解釋或憲法規定,對於人身自由的限制屬於法律的絕對保留事項,需要法規明文規定,才能限制人民自由,關於撤銷假釋的效果,在刑法七十七條、七十八條皆有明文規定,但是現在有爭議的是註銷假釋部分,遭法務部所屬的矯正署濫用。

前監察委員李復甸表示,台灣相關立法中全無「註銷」二字,明顯違反刑法七十九條第一項規定。第四屆監察委員曾為此糾正法務部,且史無前例兩度依監察法第二十五條辦理「質問」法務部長,但至今仍未改正。

當天公聽會與會人士包括張靜等人皆質疑矯正署無法無天,竟可以用未明定的註銷假釋狐假虎威。對於學者專家的批評,矯正署副署長黃建裕幾乎招架不住。他解釋說,該署從一九八七年就開始執行此規定,行之有年,但他也自知理虧,因此也認同有關註銷假釋確有修法必要。

最近遭矯正署註銷假釋的案例是張俊宏,這位民進黨創黨元老去年初假釋出獄,今年三月,最高法院再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他二年徒刑,合併執行五年七月,張須再入監,台北地檢署兩度傳喚他報到發監執行未果,日前對他發布通緝。

法律界人士指,撤銷假釋是針對假釋期間有再犯行為,才可以撤銷,但張俊宏並不符合撤銷假釋的要件,他在假釋期間遭判刑是過去舊案,而非「再犯」,矯正署便宜行事,將張註銷假釋。

更誇張的是,矯正署心虛,不敢將註銷假釋的處分書送交張俊宏,而是透過北檢通知。張的友人表示,三月間張遭判決後,向北檢要求暫緩執行,但北檢回函表示,張已遭矯正署註銷假釋,卻未收到矯正署通知,至今已近兩個月,但矯正署並未將通知或處分書送交張,相當可議。他激動表示,「自己(矯正署)違法不敢講,怕我們又拿去監察院投訴或跟媒體爆料」。

在張俊宏遭註銷假釋過程中,北檢和矯正署互踢皮球,讓人見識到台灣司法之所以遭外界質疑,絕非偶然。一位了解張案人士表示,北檢把註銷假釋責任推給矯正署,說這是矯正署做出註銷假釋處分,既然假釋註銷,就要依法執行刑期,矯正署又推給檢察官,說這是檢察官依法執行,令人大開眼界。「明顯他們知道錯了,但要怎麼承認呢?」一位了解張俊宏的人士說,「所以就將錯就錯了」。

前述人士質疑表示,台灣法條竟然可以「轉彎」,變成司法的工具,誰被這個緊箍咒箍住,就只能自認倒楣。「它變成隨時可辦、看人而辦,這個陋規可以因人而異,需要時就拿出來用」。他暗示這個陋規一旦被當權者掌握後,就可能成為打壓異己的「暗器」。

張俊宏的身體狀況並不佳。張友人質疑,這個案子背後有人在操作,張患有心臟病高血壓,須長期服藥,今年並診斷出疑似罹患腦膜瘤及中耳不平衡。他說,張不斷在思考台灣的未來,去年曾提出世界和平宣言,要求國際共管朝鮮核問題,以及邀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來台等。他不解,為何這樣一個對台灣有遠見的人卻不容於民進黨當局?

民進黨前主席許信良質疑,張俊宏已經八十歲,他一生奉獻給台灣民主,到今天還要坐牢,他深深覺得這是很讓人難過的事。「司法都是很公平的嗎?司法沒有問題嗎?」很多人跟他一樣發出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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