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正研究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度,從事的士行業30多年的梁先生認為是好事,因為能打擊業內害群之馬。但他說,司機若沒有足夠輔幣找贖要被扣分並不合理,「因為我唔知你張鈔票係幾多,如果係100元沒問題,但你畀1000元,我點找呢?」 倡設嘉許制 「車不拾遺」頒獎狀 駕駛的士40多年的譚女士同樣贊成濫收車費及拒載應被扣分,「邊個叫佢濫收車費?邊個叫佢拒載?自己做錯便應該承擔」。對於沒有足夠輔幣找贖會被扣分,她認為太嚴苛,「扣分又好慘,容乜易扣晒齯嚏H」但她表示,的士司機理應在開工前已備有足夠輔幣。她認為應有獎有罰,設立扣分制度同時,應設嘉許制度,如的士司機把乘客遺留於車內的物品歸還,便應表揚,「等司機有心機(工作)」、「就算唔獎油券,都可以有張獎狀」,讓乘客知道這是好司機。 在金鐘等候的士的李女士說,自己幾乎每天都坐的士,但有時會遇到態度不好的司機,故同意引入扣分制度,以改善情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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