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強積金對冲制度多年來被批評為損害僱員退休保障,今屆政府初步構思的取消對冲方案昨日出爐。方案強制僱主每月額外供款(僱員薪金1%)至專項戶口,作支付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儲蓄;政府同時投放172億元,在法例生效後12年過渡期內為僱主提供兩層補貼,首3年提供50%補助,其後逐年遞減。政府消息人士解釋,希望方案減輕中小微企財政負擔,協助過渡,預計最快2022年可實施。
政務司長張建宗和勞工及福利局長羅致光昨晨和中午分別與商界和勞工界代表會面,交代政府初步構思方案。
兩金維持2/3月薪 僱主額外供1%
今屆政府初步構思方案,維持上屆政府提出的劃線方式取消對冲,即在實施日期前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兩金),僱主仍可用供款對冲,不設追溯期。上屆政府提出,僱員兩金計算方法由原本最後一個月工資三分之二調低至二分之一,今屆政府則決定維持三分之二,兩金領取上限維持39萬元。
政府會強制每名僱主設立專項儲蓄戶口,每月額外供款(員工薪金的1%),當款項累積至全體僱員年薪15%便毋須再供款,以支付劃線後兩金開支。若僱主在5%強制強積金供款外自願為僱員作出1%或以上供款,可獲豁免設立專項儲蓄戶口。
12年過渡 補貼率按年遞減
政府財政承擔由上屆政府的79億元增至172億元,補貼年期由10年延長至12年。政府擬於法例生效後的12年內以遞減方式向企業提供補助,並為企業兩金開支設兩層補貼。政府消息人士解釋,今次方案是針對支援中小微企,認為可減低僱主在法例實施前裁員的誘因。
第一層補貼方面,在方案實施首3年,政府分擔僱主50%的兩金開支,由第四年起政府補貼比例會逐年遞減5%,第13年起由企業自行承擔。當僱主獲第一層補貼及專項儲蓄戶口結存款項均不足以支付兩金開支,便可申請第二層補貼,政府會按差額提供補貼,補貼比例與第一層津貼相同。政府估計首3年及7年,政府補貼最高可達75%及超過50%。
假設取消對冲後一間公司有5名員工,5年後解僱兩人,平均月薪1.5萬元。該公司需支付10萬元兩金開支,屆時專項戶口累積結餘為4.5萬元,按第五年補貼率40%,政府會提供4萬元第一層補貼。但僱主仍欠1.5萬元,政府會啟動第二層補貼,給予差額1.5萬元的40%,即6000元。換言之,僱主最終要再額外支付9000元(見圖)。
料20年後四成微企戶口不夠付兩金
政府內部估計,在已考慮政府12年補貼下,取消對冲實施起計10年及20年後,分別有76%及79%僱主的專項戶口有足夠結餘應付兩金支出,惟企業規模愈小,沒足夠結餘應付兩金支出的百分比就愈高。政府推算,在取消對冲後10年及20年後,分別有51%及44%擁有1至9名僱員的企業無足夠結餘;在僱員人數10至49人的企業,分別有12%及10%無足夠結餘。
羅致光﹕初步方案 盡力改良
政府消息人士稱,希望行政會議今年通過方案,立法會在2020年換屆前通過相關草案,其後需18至24個月準備配套工作,最快可在2022年實施取消對冲安排。
勞福局長羅致光昨傍晚表示,政府提出的只是初步方案,認為現時是合適時機開始與勞資雙方探討。他表示會盡力改良及優化方案,相信屆時商界接納程度會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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