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不少港人外遊都會購買旅遊保險,去年共有82宗涉及旅遊保險的投訴,屬投訴第二大類,爭拗涉及保單條款解釋及投保人沒有披露事實。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成員丘振雄稱,曾有投訴人被指購買旅遊保險時沒主動披露既有病患,途中因心臟病發入院,相關醫療開支未獲賠償,提醒巿民買旅保時要注意條款,如有需要應主動申報既有病患。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稱,旅保較其他保險方便購買,一般毋須核保,上網就可辦理,保障範圍相對較細。丘振雄說,旅保投訴大多涉及投訴人沒披露事實,例如投保人事前沒申報已知健康問題如心臟病及糖尿病等,結果途中病發或病發引致受傷入院,保險公司因受保人無事前披露健康狀G,不受理其賠償申請。 藍十字﹕全年旅保才須申報 本報昨向提供旅保的藍十字保險查詢,獲回覆指受保人購買短期旅保毋須事先申報健康紀錄,而購買全年的旅遊保險則須申報;旅保保障受保人旅程中受傷或患病所招致的合理醫療費用,如投保前受保人已知悉有該傷病,或受保人在合理情G下應知悉出現的病徵或症狀,則不屬旅程中患病,不在保障範圍;如有關疾病經醫生證明並附有效文件,證明不是在投保前或旅程出發前已存在,均可受保障。本報昨亦向中國銀行及琤芼行查詢旅保項目,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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