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改會議程序 禁動議休會 將加會處理爭議項目
【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在建制派大比數支持下,通過修改會議程序,每個議員日後只能就每個審議項目,提出一次無經預告的臨時動議(俗稱37A);以及議員在財委會及轄下兩個小組的會議上不能動議休會,只可動議中止待續某項議程,並只可發言一次3分鐘。財委會主席陳健波表示,將會約見現任和稍後在立法會補選中當選的議員,商討如何提升財委會的審議效率。陳又說,希望新任議員不要把財委會視為政治表演的平台。
陳健波﹕盼勿視財會表演平台
財委會昨召開特別會議,討論和表決由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提出的兩項修改會議程序的修訂。民主派反對修改會議程序,指會削弱立法會監察政府的權力。朱凱Y強調,《基本法》給予議員監察政府使用公帑的權力,亦指財委會主席已有很大權力限制議員,根本不需修改會議程序。民主黨林卓廷亦說,修改會議程序將永久削弱立法會監察政府的權力。
泛民批削監察政府權力
廖長江表示,提出修訂是因為相關的會議程序已經被濫用成為拉布工具,稱修訂會議程序不會削弱議員監察政府的功能,反而可以平衡議員的監察功能和提升會議效率。
在建制派議員支持下,廖長江提出的兩項修改會議程序的修訂最終獲得通過。陳健波說,距離暑假休會前,財委會會加會議,餘下約68個小時會議時間,但目前尚有30多項撥款等待審批,當中包括5個具爭議項目,例如沙中線超支、港珠澳大橋、落馬洲河套區等,估計每個具爭議項目要花10小時審議,擔心本年度難以完成審議所有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