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新娘網上唱衰婚禮店 被控誹謗判賠償11.5萬元
不滿婚紗照索償未果 小官司變賠大錢
【明報專訊】一對準夫婦聘用一間公司為他們拍婚紗照和籌辦婚禮,新人女方不滿婚紗照和在婚後入稟向公司索償但不果,她後來卻因為在社交網站貼文抹黑誹謗公司而反被告,最終遭卑詩最高法院法官判需賠償該公司11.5萬元。
據媒體Postmedia報道,為準備結婚,廖姓女子(Liao,譯音)與周姓男子(Chow,譯音)聘用一間公司為他們提供婚禮相關服務,包括拍婚紗照、化妝、禮服租用和籌辦婚禮等。雖然雙方就一些婚紗照而有糾紛,但廖與周繼續用同一公司為他們在2015年7月4日的婚禮提供服務。
廖姓新娘不滿照片,並在婚後用近一年時間,透過不同中英文博客和社交網站,包括臉書(Facebook)、VanPeople和WeChat等對該公司作出無數不滿的批評,包括一個在2016年1月於微博上的貼文,廖被指對該公司的負責人作出個人攻擊,甚至指稱對方行騙,又警告網民不要與該公司做生意。其實在2015年的8月,廖和周正向省級法庭提出小額錢債索償,指那間稱由梁與其陳姓妻子經營的公司違約。
公司東主夫婦曾嘗試要廖將那些貼文刪除和作出道歉,廖之後有道歉;而小額錢債一案,最終在2016年因法官接納公司的反訴,而索償案最終被撤銷。
廖與周最後反被該公司東主指控誹謗。廖於誹謗訴訟的聆訊中作供稱,她在網上貼文是因為她認為自己受騙。不過,卑詩最高法院法官Gordon Weatherill於裁決中指,他不相信廖的解釋。
法官認為,那些貼文簡單和通常所指的意思沒有一個是真確;那些貼文指那公司為「一間大型黑店」和「狡詐攝影工場」,又指公司用敲詐、不誠實和不正當手段做生意。
法官續指,廖沒有等候法律程序去解決糾紛或裁決,她便下定決心自行作出一些行為要去損害和敗壞該公司的名聲,而這只可形容為「太過份、指責性和尖刻性的方法。」
法官指廖出於惡意的動機,判她需賠償11.5萬元,其中包括2.5萬元懲罰性賠款。他指,廖一直持續性惡意對原告和她透過互聯網攻擊原告的手段,應判以懲罰性的賠償。
法官寫道:「(廖)與其他一些接受可利用互聯網作為他們發洩不滿渠道的人應得到一教訓,若果他們刊載的屬誹謗是會有後果的。」
周亦被列作答辯人之一,但法官認為他與誹謗無關。
梁回應媒體指,對於法庭的裁決,他與妻子如釋重負,他又指那些誹謗言論在華人社區內被廣傳,而當時他們正打算要擴充業務,「不只潛在的顧客選擇遠離我們,連攝影師和其他婚禮專業人士都不想與我們合作,曾背後議論我妻子做生意的手法和誠信,所以,不只是金錢上,連她精神也因為那些在互聯網廣傳的流言而受到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