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拒「逃稅老虎」自首 三月起主動查離岸避稅
去年16億元未納稅政府收罰款4400萬元
【明報專訊】為打擊偷稅漏稅行為﹐加拿大稅務局(CRA)從明年3月1日起收緊自願披露計劃(Voluntary Disclosures Program,VDP)。有華裔會計師提醒﹐海外資產屬納稅範圍﹐任何時候都要主動報稅。
CRA官員最近表示﹐從2018年3月1日起VDP將做出修改﹐遲報或漏報稅務的納稅人在申請VDP時會受到限制﹐稅局將進行嚴格篩查﹐對於那些以偷稅漏稅為目的的逃稅者﹐特別是捲入「避稅天堂」(tax heavens)的高淨資產人士﹐拒絕其VDP申請。
CRA助理主任加利文(Ted Gallivan)指出﹕「VDP項目是給那些遲報稅或漏報部分收入的納稅人一個機會﹐只要他們在以後的日期裡主動補報稅﹐稅局免除對他們的處罰﹐只要求他們補交應交稅款。然而我們發現﹐一些富有的納稅人鑽這個項目空子﹐利用VDP逃避稅務懲罰。因此稅局決定﹐從明年起不再允許那些捲入離岸避稅天堂或陰謀偷稅漏稅的補報稅納稅人申請VDP。稅局有信心自己追查偷稅漏稅行為﹐不再依賴VDP項目。」
來自CRA的數據﹐在2016-2017財年﹐VDP共被使用1.8萬次﹐未納稅收入高達16億元。另外﹐去年CRA向故意偷稅漏稅行為開出稅務罰款4400萬元。
華裔會計師馬雲談到﹕「加拿大稅局的VDP項目就類似中國的『投案自首』政策﹐是給那些沒有按時報稅、或者漏報自己的部分收入、或者報錯自己的稅務的納稅人一個主動補報稅、免予處罰的機會。舉個例子﹐假如你漏報1000元的稅收﹐如果被稅局抽查到﹐那麼不僅要補交1000元的稅款﹐而且要按照應納稅款(1000元)的50%接受處罰﹐以及補交兩者的遲報利息。反之﹐如果你在應報稅日期以後10年內申請VDP﹐那麼僅僅需要補交1000元的稅款﹐沒有罰金。」
馬雲指出﹕「最近以來﹐由於樓市火熱﹐華裔納稅人申請VDP避免被稅局處罰的案子愈來愈多。因為這些納稅人都是最近從國內彙大筆資金購房﹐但他們之前從來沒有按照海外資產報稅﹐結果怕被稅局抽查到﹐所以紛紛申請VDP補報稅。我提醒納稅人是﹐不管你是出於不知道應該申報﹐還是故意不申報海外資產﹐都應該事後主動申報。現在稅局收緊VDP政策﹐就是要大家積極主動的報稅﹐大家任何時候都需要主動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