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DR事故死者陳宛琳的丈夫曾在2015年向醫務委員會投訴,至今未有新進展,現盼案件結束,有更多資料可助醫委會處理投訴。醫委會委員、醫學會會長蔡堅表示,犯刑事罪被判入獄的醫生須於判刑後28天內向醫委會呈報,若經紀律聆訊,最嚴重可被判終身停牌。 1979年獲香港大學內外全科醫學士的周向榮,因DR事故被判誤殺罪成。蔡堅表示,按醫委會規定,違反刑事罪被判入獄的醫生,須於28日內向醫委會通報,初級聆訊小組會先審理,再決定是否展開聆訊,除了很輕微的不小心駕駛外,一般會展開聆訊,處分視乎情G而定,最嚴重可以是終身停牌。即使犯事醫生有意上訴,亦要於限期內通報,醫委會或待至上訴有結果再決定聆訊,若超出期限仍未通報即屬違規,醫生會收到警告信,如情G未有改善會有處分。 另一涉DR案醫生麥允齡的誤殺控罪未達有效裁決。對於沒被入罪的醫生,蔡堅說如有人投訴,醫委會仍可處理。 醫生誤殺墮胎婦囚兩年 後停牌5年 以往有醫生被判誤殺罪入獄,婦產科醫生沈福源於2001年替菲籍女子人工流產時,使用超標近20倍麻醉劑,結果該女子昏迷不治,沈於2003年被判非法墮胎與誤殺罪成立,入獄兩年。刑滿出獄後,他於2006年接受紀律聆訊,被裁定專業失當,停牌5年;該案是醫委會自1990年來判罰醫生停牌最長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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