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近年兩電的燃料條款帳都錄得數以十億元計的正結餘,本報委託城大學者推算得出,兩電今年底的燃料帳結餘仍錄得數以億元計「盈利」,當中港燈料會錄得約32億元,較去年底估算增加40%,若全數退回客戶,每度電可減30仙,等於減價約27%。
明報記者 馬耀森
兩電下周二會向立法會交代2018年電費調整幅度。兩電今年「減電費」,惟被指以退回多收客戶的燃料費去抵消基本電費的加幅,以令客戶實際繳交的電費下降。
目前兩電電費由基本電費及燃料費組成,基本電費按利潤管制協議等因素每年調整,燃料費則由電力公司預估燃料成本,並向客戶預先收取,燃料的實際成本與燃料費的差額,會計入「燃料價格調整條款帳」(下稱「燃料帳」)。
兩電雖然均錄得燃料帳為正結餘,去年底仍預測今年燃料開支增加,包括中電預期燃料開支增加12.92億元,港燈預期燃料開支增加11.7億元,若兩電繼續高估實際燃料開支,燃料帳的結餘會愈滾愈大。環境局表示,截至今年中,中電及港燈的燃料帳結餘分別為24億元及35.6億元。
高估燃料費開支升幅
城大能源及環境政策研究所總監鍾兆偉以兩電燃料收入及預測開支去推算截至今年底的結餘,結果顯示,兩電仍然高估燃料費開支升幅。以港燈為例,2017年港燈的燃料價格條款收費為每度電23.4仙,假設售電與去年相若即約108億度,港燈全年的燃料收入為25.27億元,加上去年底滾存的40.88億元結餘,兩者加起來合共66.15億元;開支方面,港燈去年燃料開支為12.06億元,鍾兆偉以今年油價上升幅度約10%估算,料今年港燈燃料費約升至15億元。若把燃料費結餘扣除開支及特別回扣(約19.5億元),港燈到今年底仍坐擁31.88億元「盈餘」,較去年估算只有22.8億元大增40%(見表)。
中電結餘料16億 退回電費可減4%
若以同一方法推算中電燃料帳,預料中電今年燃料費收入達69.3億元,加上去年底滾存的29.22億元,合共98.52億元;在扣除燃料開支後(中電去年燃料開支為69.57億元,今年預測增加12.92億元,至82.49億元),結餘為16.03億元。結果反映港燈「錯估」燃料費用較嚴重;中電的燃料帳結餘較少,若把整筆款項攤分,每度電可減5.2仙,減幅約4%。
翻查兩電年報,兩電「多收」的燃料費會向客戶支付利息,但過去曾遭質疑有滯後問題。
學者:或泵大再退回 抵消基本電費加幅
鍾兆偉表示,兩電向政府提交的5年發展計劃(2014至2018年度)顯示,每年基本電費增幅高於預測,反映兩電開支較預期為高,不排除兩電以高估燃料費的方式,先向客戶收取一筆費用,以此法「泵大」燃料帳結餘,「然後撥一筆錢出來,抵消基本電費的加幅,令市民感覺舒服些,但這筆錢其實是客戶預支」。
至於明年《管制計劃協議》的過渡安排(中電現行協議於明年9月30日屆滿),中電表示根據新協議,燃料帳截至2018年9月30日的結餘,將繼續轉入2018年10月1日生效的帳目內。港燈發言人表示,根據新協議,原有的燃料帳結餘,可轉撥至新協議(2019年1月1日生效),作為有關帳項的初期結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