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共享空間首批9萬呎 分佈5區 10業主參與觀塘佔6 明年上半年可申請
【明報專訊】《施政報告》提出官商民合作推出「青年共享空間計劃」,政府昨公布細節,首批樓面面積較兩周前《施政報告》公布再多3萬平方呎,合共近9萬平方呎,來自10個業主,包括信和集團、新鴻基地產等大型發展商,分佈荃灣、觀塘等5區,預料明年上半年接受申請。政務司長張建宗表示,業主參與誘因來自其愛心及企業社會責任,預料計劃可令逾千名青年人受惠。
多屬已活化工廈 荃灣大廈撥2萬呎
首批「青年共享空間計劃」共有10個業主參與,6個位於觀塘。政府表示,選址大多為已活化工廈,個別為商廈,分佈荃灣、荔枝角、觀塘、黃竹坑、灣仔5區,面積由3000至2萬平方呎不等(見表);最大一個是位於荃灣的中染大廈,由香港興業撥出共2萬平方呎,交予數碼港營運,預料明年3月接受申請。營運機構除政府早前透露的數碼港和香港藝術發展局,亦包括保良局、香港創新教育基金、香港工業總會。
政府預料首批共享空間於明年上半年接受申請,希望2018/19年度推出第二批。張建宗透露,第二批共享空間「也有好幾萬(平方呎)」,尚待一些程序完成。被問及如何吸引業主撥出樓面,張建宗說,是基於業主的「愛心」、「企業社會責任」,「(業主)不止追求利潤,都希望青年人有向上流動機會」。
業主最少須辦6年 市值租一半以下
張建宗在記者會上兩度提及日前參觀「創協坊」,有從事藝術的年輕人稱本來只能待家人睡覺後,凌晨在客廳工作,現在可在「創協坊」以2000多元租金做陶瓷和設計,反映業主願犧牲部分租金收入的愛心表現。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表示,政府為計劃定下「基本條款」,業主須提供物業最少6年,以惠及青年人為主,不設硬性年齡限制,主要受惠行業包括創科、創意產業及文化藝術,業主收取營運機構不多於市值租金的三分之一,營運機構則收取用家不多於市值租金或會員費用一半。她稱,政府不會一刀切不准業主或營運機構加租,但必須遵守基本條款,營運機構須每半年向業主和政府匯報運作情G。
另外,發展局副秘書長何珮玲透露,考慮中的重啟活化工廈計劃將重點鼓勵重建,初步構思是循補地價安排上考慮提供誘因,但參與發展商須提供一定樓面作文化藝術或創意產業的工作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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