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平均屋價 10年升10萬元
(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根據加拿大統計局最新發布的普查數據﹐人們對置業有不同的看法﹐30歲的加拿大人更多租屋﹐而不是買房子。
50.2%的千禧世代在30歲時擁有房產﹐嬰兒潮一代在這個年齡做業主﹐比率是55%。
今日的年輕成人更可能居住在公寓﹐更少住在單一家庭獨立房屋。統計局夏季報告指出﹐他們更可能與父母同住﹐仍未獨立生活。
懷雅遜大學城市建設研究所(Ryerson City Building Institute)研究和政策經理海恩斯(Graham Haines)說﹐這些數字應該改變加拿大人對房地產行業的想法。
他說﹐在過去20多年間﹐決策者幾乎只是聚焦推動居者有其屋的政策﹐比如稅務政策、鼓勵措施。
海恩斯說﹕「我們必須開始思考﹐假如租屋再度成為房地產業更重要部分﹐我們如何保證﹐我們建造適當的出租屋﹐我們需要的出租屋﹐有需要的人負擔得起。」
2016年﹐人口普查的1,410萬個家庭﹐超過950萬擁有房產﹐比率為67.8%﹐比2011年的69%低。
普查報告顯示﹐自2011年以來﹐ 房價持續上升﹐全國平均房價升至443,058元﹐2016年的全國平均房價是345,182元。溫哥華的房價全國最高﹐平均超過100萬元﹐多倫多為734,924元﹐卡加利527,216元﹐滿地可366,974元。
多倫多、溫哥華、卡加利、愛蒙頓和渥太華房價攀升﹐租房比率隨之上升﹐但是全國的租房建設數量在10年間下降﹐因為開發商興建更多共管柏文﹐而非出租公寓。
數據也顯示﹐租客更可能財務緊張﹐難以保證有瓦遮頭。
大約40%的租戶說﹐他們的房租佔了每月平均入息的30%﹐這個數字自2011年以來幾乎未有改變。而有同樣感受的業主﹐比率僅為17%。總體上﹐負擔能力是幾乎全國四分之一家庭的問題﹐這個數字10年來變化不大。
聯邦自由黨政府承諾解決住房承擔力問題﹐它承諾在以下幾周內發表價值112億元的11年住房計劃﹐預期焦點集中在可負擔房屋建設﹐以及新的住房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