魁省禁遮臉新法 省府稱用「常理」執行
【明報專訊】魁北克省禁止遮臉新法受批評﹐新法如何執行﹐令人困惑。魁省司法廳發言人說﹐省府運用「常理」﹐執行相關法規。
司法廳發言人瑪利聖翁奇(Isabelle Marier St-Onge)說﹐省府不打算建立巡邏隊﹐貫徹法規。
省府推行宗教中性法規﹐等於禁止穆斯林婦女在使用公共服務時穿戴面紗﹐或是全身罩袍。
瑪利聖翁奇在電郵中說﹕「那不是強迫性法律。」
她又說﹐法例沒有制裁違章者的條文。
她說﹐在一般情況下﹐政府希望民眾在使用公共服務時露出臉部﹐她堅稱「我們會運用常理」。
新法案的作用是溝通、識別身分﹐有保安理由﹐必要時才會引用。
這個說法似乎與魁省司法廳長瓦莉(Stephanie Vallee)的論點﹐有點出入。
瓦莉上周一對加拿大廣播公司(CBC)滿地可分台(CBC Montreal)《破曉》(Daybreak)節目說﹐此法在提供公共服務期間有效﹐包括居民搭乘公車。
她當時說﹕「在提供公共服務的場合﹐應該露出面部。」
衛生廳長巴雷特(Gaetan Barrette)周一對記者說﹕「在急診室﹐病人需要護理﹐就會為她們服務。」即使她們穿著罩袍﹐或是戴面紗。
加丁諾(Gatineau)市長約彬(Maxime Pedneaud-Jobin)表示﹐他很想翻看執法指引﹐「因為至今覺得法案難以執行」。
另一方面﹐民權分子預計法案會受挑戰。
加拿大人權委員會(Canad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首席專員蘭德利(Marie-Claude Landry)說﹕「政府引用法律﹐針對以及邊緣化某個社群﹐不是保護它們﹐實在令人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