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肯尼亞投資欠邏輯 新馬仔遺產稅上訴駁回
【明報專訊】已故慈善伶王鄧永祥(新馬師曾,又稱新馬仔)1997年病逝後,留下逾4億元遺產,涉及遺產稅高達8000萬元;鄧永祥次女鄧翠玉(鄧小艾)及三子鄧兆榮指出,父親生前已將售樓收益作海外投資,二人不滿評稅金額過高,以遺囑執行人身分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辭駁回上訴,遺囑執行人須支付訟費。
次女三子不滿評稅過高
法官於判辭中表示,鄧兆榮早前供稱父親鄧永祥1996年將買賣永祥大廈的欠據,以1000萬美元轉交肯尼亞商人Silas G.作為在肯尼亞的礦業投資,若他日要贖回欠據,則要以1200萬美元贖回,故該筆資產應屬海外投資,不應包含在評稅金額。法官稱有關的交易欠缺商業意義及邏輯,令人難以相信。
法官稱,年屆79、健康正常的鄧永祥竟以欠據換取不知在何地、不清楚投資回報如何的礦場投資,他亦不知子女會否有能力還款;若商人於半年內追回1000萬美元,其家人均會被逐出當時的住所,即永祥大廈。
再者,鄧永祥的遺囑及永祥大廈轉讓書等均由律師準備,並在家人參與下完成,惟涉案交易不但沒有家人知道,更沒有律師見證簽署,鄧永祥亦從未到過肯尼亞,法官不相信鄧永祥負責草擬或明白有關合約的內容。
官不信鄧永祥草擬合約
法官亦認為肯尼亞商人Silas G.的怠惰令人感到驚奇,他從未向鄧永祥就欠據要求一分一毫,更沒有與鄧永祥聯絡,或與曾到肯尼亞的鄧兆榮接觸。因此,法官認為有關交易是欠缺商業意義及邏輯,難以令人信服。
法官相信鄧永祥生前友人趙崇康是一名誠實的證人,惟其證供含糊。趙聲稱鄧永祥曾向他提及有關計劃,並展示欠據及證明書;但法官認為此做法沒有邏輯,鄧永祥亦毋須向趙索取意見。
【案件編號:HCED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