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決定重審否或改控罪
【明報專訊】陪審團昨退庭多時仍未能達成有效裁決,法官遂宣布解散陪審團,案件會發還律政司處理。法律界人士指出,律政司會考慮整個審訊過程及證人證供等,以決定是否重審抑或改控部分控罪。若事主不願再次出庭作供,則很大可能無法重新審訊。
曾蔭權案發還律政司重審
法官昨向陪審團解釋有關程序時指出,就如正在審理的前特首曾蔭權一案,因早前陪審團就部分控罪未能達至有效裁決,故須解散陪審團,而律政司最終選擇重新審訊。
法政匯思召集人文浩正昨指出,由於案件已審理過一次,故當案件發還律政司後,律政司會檢視早前審訊內容、證人的證供及陪審團曾提出的問題等,再決定會否交予另一批陪審團作重審。若事主拒絕再出庭作供,在失去主要證人下,案件則不大可能重審。
倘事主拒出庭 不大可能重審
據資料顯示,解散陪審團並非罕見,一名內地婦於2012年因涉嫌販毒受審,惟陪審團未能達成大比數裁決,遂解散陪審團重審;翌月重審時,又因有陪審員擅自查閱本案資料,遂再次解散陪審團。內地婦經過兩度解散陪審團及兩度法官出錯,於去年第五次審訊終獲裁定罪名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