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將於本周五(25日)開庭處理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上訴的許可申請,青年新政游蕙禎昨表示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故相信會獲批許可。惟兩人早前已暫停眾籌,籌得的60多萬元亦已用作繳付部分律師費及訟費,故即使獲批許可,仍需籌錢繳付保證金。另外,其黨友梁頌恆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法庭寬免他修改選舉申報書的錯誤。 郭卓堅入稟告律政司長不公 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昨再入稟高院,控告律政司長袁國強執法不公,沒有為6名被褫奪議員資格的立法會議員聘請律師辯護。郭本稱社民連梁國雄、劉小麗、游蕙禎及梁頌恆昨會到庭聲援,惟終只有游到場,游透露梁頌恆正身處澳洲。 游昨表示非常尊敬郭用自己方法捍衛香港人價值,及對於她未能保護其議席、反要他人保護感到慚愧。游指終院上訴案的保證金為每宗40萬元,惟她及梁頌恆的案件分別由前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提告,故被視為4宗案件。律師建議他們向法庭申請將4宗案件合併為一宗,將保證金由160萬元降至40萬元,但她透露即使是40萬元,眾籌款項仍未達標。 料4案保證金160萬 另外,梁頌恆日前與去年參選立法會同一名單第二候選人李東昇一同入稟高院,要求法庭根據相關條例寬免他們修改收支申報書的錯誤,並要求法庭頒令7天內讓他們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正確申報書。 【入稟編號:HCMP1782、HCAL5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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