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上訴案 友人證新馬仔投資肯尼亞
【明報專訊】已故慈善伶王鄧永祥(新馬師曾,又稱新馬仔)1997年病逝後,留下逾4億元遺產,涉及遺產稅高達8000萬元。鄧永祥次女鄧翠玉及三子鄧兆榮不滿評稅金額過高,以遺囑執行人身分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新馬仔生前的友人、落選港姐趙希洛的父親趙崇康昨供稱,新馬仔曾向他透露肯尼亞投資礦業的計劃。
鄧永祥子女一方日前指出,父親於1996年9月把永祥大廈出售予4名子女,4人於2009年才從父親友人口中得知,父親把售樓收益轉讓予一名肯尼亞商人以投資礦業,4人認為有關資產屬海外投資,不應包含在評稅金額內。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趙崇康昨供稱,其妻為「麗的映聲」第二期藝員訓練班畢業生、前藝人梁小玲,因他與鄧永祥首任妻子的兒子是同班同學,並因娛樂圈的人脈關係而認識鄧永祥。
指沒透露鄧投資 後改口「有可能」
他指出,鄧永祥1996年11月曾向他展示出售永祥大廈予子女後訂立的欠據,以及欠據轉名證明書。他又說,鄧永祥透露在肯尼亞投資礦業的計劃並詢問其意見,他當時回應「(該投資)係風險好高洁A回報都好高」。法官問他曾否向任何人透露鄧永祥在肯尼亞的投資計劃,他表示沒有。法官追問在鄧永祥死後,他有沒有可能曾向鄧永祥的後人透露有關計劃。他起初表示「無可能」,後來又改口「有可能,但唔會特別提出」,及後補充「或者有mention(提及)過」。
【案件編號:HCED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