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密西沙加市政府近期出台新附例,規定私人物業的業主,要負責打理緊鄰自己物業的政府道路,包括定時剪草,拔除雜草,清除草坪上的垃圾。 過去順手打理自己物業旁的市府道路草皮,只是共同遵守的公共行為準則,並不存在強制去做,所以當有的人對此置之不理時,大家也沒有更好的辦法來處置。 結果,僅在2016年,密市政府就接到有關的680宗投訴,全是指鄰居不剪市府道旁草地,以致雜草遍地,而今年到目前為止,接到的相關投訴已多達777宗。 現在市府出台此附例之後,對違反附例的市民,會先去信警告,給予10天的糾正期。10天過後如果還沒有處理,市府會派人上門剪草,但由此產生的費用,就要由業主負擔。市府估計,附例實施後,每年需要有1萬元用於執法,而這些費用會從物業稅中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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