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顧客接受注射療程後死亡,3人被控誤殺昨續審。DR旗下公司的前研究經理供稱,公司內部電郵提到,次被告陳冠忠於廣州醫院「受訓」後,在培養CIK細胞時遇上困難;高層其後要求前研究經理再往廣州交流,惟當地職員未有詳細解說培養工序,故他到訪廣州後「根本無了解」涉案療程。 DR旗下永怡(香港)有限公司的前研究經理鄧銘權供稱,他於2009年入職,其後前往英國做博士後研究,回港後DR創辦人、首被告周向榮(62歲)透露DR正打算上市,邀請他協助為產品申請專利等。鄧稱因感覺周對科學有熱情,故於2011年決定回巢。 控方引述集團內部電郵,稱次被告、技術員陳冠忠(32歲)於2012年2月前往廣州軍區醫院就CIK療程「受訓」,惟其後配製CIK製品時出現問題。鄧銘權表示DR總經理朱美沁於翌月茈L再到廣州,觀察培養CIK細胞的方法。 職員沒講解 證人僅「企鰤撳骱說v培養細胞 鄧銘權憶述,他在當地觀察如何使用儀器從癌症病人身上抽取白血球,有職員在無菌工作間內示範如何培養細胞,兩項行程歷時約40分鐘,由於工作間內不得談話,故對方未有解說培養細胞過程,鄧形容自己僅是「企鰤撳骱說v。 其後鄧銘權與院方李主任午膳時,李忙於與DR於廣州的經理討論美容,故他未能查問CIK療程詳情,李稱若他及次被告有問題可來電詢問。鄧形容自己到訪廣州後「根本無了解到件事(CIK療程)」,他其後亦沒有參與培養CIK細胞,有關工作由陳冠忠負責。 稱案發後周向榮蚖`副作用資料 辯方引述周向榮發送的電郵,周提醒員工處理幹細胞時,要確保培養足夠數目,又說「我們憑良心做事」、「唔能夠負人所託」,要保障客人利益。辯方稱周是希望確保品質,惟鄧強調細胞數目只是品質要求的其中一個條件。 鄧銘權表示,案發後周向榮茈L蒐集有關使用CIK療程數年後會否出現任何副作用的資料,他與其他同事於一周內整合逾百頁資料供周向榮參考。聆訊明續。【案件編號:HCCC4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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