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男子稱因被欠下高利貸的生意伙伴出賣而「懦禳v,走投無路下向其前僱主兼岳母勒索550萬元。被告早前承認勒索罪,法官考慮到岳母已原諒被告,更為其寫求情信,額外扣減2個月刑期,最終判其監禁18個月。 稱被生意伙伴出賣 後認罪 被告黃科銘(38歲)承認一項勒索罪,其岳母、即事主X撰寫求情信,指她看茬Q告長大,其後被告在X的僱傭公司工作,表現勤力,請求法庭讓被告早日重投社會。 還押時續遭「大耳窿」滋擾 被告早前求情時指出,其成立的僱傭公司有女拍檔借下160萬元高利貸無力償還,竟指示「大耳窿」找被告追債,被告害怕其妻子生命受威脅,出於無奈才勒索X籌錢還債。被告又透露他還押時續遭「大耳窿」滋擾,令懲教人員誤以為他是麻煩人物。 法官認為被告勒索計劃簡單,再加上被告及早認罪及已經取得事主原諒,最終判其監禁18個月。 控方案情指出,事主X於去年11月接獲一通電話,對方訛稱有其開出假機票單據等文件的證據,要求X支付550萬元,X認出是被告後報警。X指她沒有開過假單,但擔心公司聲譽受損及自身安全被威脅,願意支付對方數千元。 【案件編號:DCCC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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