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名多倫多警隊51分局警員被控在酒店性侵女泊車抄牌員的案件昨天續審,其中一名警員作證說,女事主當時是在表示同意的前提下與其發生性行為。之前女事主還說過「已經很久未有過一場開心快樂的性行為」。 3名被告Leslie Nyznik、Sameer Kara和Joshua Cabero均為51分局的警員,各被控一項性侵的罪名。他們涉嫌在2015年1月17日凌晨,在市中心一間酒店與同分局的女泊車抄牌員,進行未經同意的性行為。 被告Leslie Nyznik的律師布萊克(Harry Black)在本周四引導被告Leslie Nyznik作證說,女事主在當晚與他調情,並一度告訴他,他得做她的「兒童看護者」(babysitter)。 Leslie Nyznik告訴法庭,他當晚與女事主和另一名被告Joshua Cabero前往一間名叫Brass Rail的脫衣舞俱樂部。當時,被告之一Sameer Kara已經醉酒得非常厲害,所以早已回到多市中心的韋斯廷碼頭城堡酒店。 他說,在Brass Rail脫衣舞俱樂部,他與女事主和其他警員坐在一桌。女事主將身體向他靠過來,並告訴他,她喜歡口交。她還告訴他,她想要他帶她和Joshua Cabero前往酒店,一起進行性行為,但有一項條件,那是要在Sameer Kara沈睡前,坐在他上面跟他幹起來。她還說已經很久未有過一場開心快樂的性行為。 女事主先前作供時否認一切的性行為都非她自願,是因為自己喝醉了,在不願意下遭3名警員輪姦。 案件下周一在安省高等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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