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吳文遠昨日作供時提及社民連的支部可自行籌款,但支部的收入和支出毋須上報,故對支部的財政狀G並不清楚。吳又稱主席可以自行收取捐款,並可自行決定撥多少款項予支部,毋須向黨內行政委員會交代,法官聞言不禁質疑無制度監管主席,直言「好睇個主席操守!」 吳文遠:收捐款申報否視乎操守 吳文遠稱得知黎智英將捐款100萬後,黨內核心成員決定將其中25萬撥給梁國雄負責的新界東支部,由於該張本票最後由黎直接開予梁的私人戶口,加上支部收入和支出毋須向社民連本部交代,所以本部無相關紀錄。控方表示社民連每年均有核數師檢查帳目,質疑為何支部收入和支出毋須上報。吳回應稱核數師「淨係睇大數」,但同意社民連作為社團事實上根本毋須核數,核數是自發行為。 強調有不尋常收款會處分 控方又問到,若主席以黨身分出外募捐,收款後是否要向黨申報。吳說如黨員或主席要接受捐款或募捐,須向主席或行政委員會申報,惟無明文規定主席一定要申報,同意申報與否完全視乎其操守。不過吳說梁國雄若收捐款,一般會知會核心成員,他又強調若行政委員會發現主席有不尋常收款,會作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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