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麵粉棍掃把打說謊女兒 抑鬱症華婦判囚4.5月緩刑
【明報專訊】一名中國女子移民加國後未能適應新環境,患上抑鬱症,發現女兒偷東西和說謊後,在2年間多次用廁所泵打女兒,再因不滿女兒說她壞話,遂用麵粉棍和掃把打女兒。女兒不甘被打﹐逃出家門﹐在商場流連期間因不住哭泣﹐引起途人注意﹐揭發事件。女子因而被控兩項襲擊罪。
案件今年3月在安省法院審結,案情指,被告和丈夫在2010年帶同10歲女兒移民加國。
被告在2014年發現女兒偷東西,又認為女兒說謊,因此從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2月底,用廁所泵的柄子打女兒的背部和臀部﹔到了2016年3月24日,女兒因下雪留在家中,被告不滿女兒說她壞話,便用麵粉棍和掃把捧打女兒的背部、手臂和臀部。
女兒逃出家門,前往Oakville Place商場,途人看到她在哭泣,上前查詢後報警,從而揭發事件。
根據呈上法庭的照片,女兒左前臂有明顯瘀傷,左肩附近有抓痕,右手腕附近有抓痕和紅印;背部有多處紅色傷痕,臀部的傷痕已由紅色轉為紫色。
法官在判刑理由書(Reasons for Sentence)指,女兒在作供時,盡量緩和事件,甚至準備為事件承擔責任,差點說因為自己說謊和偷竊,才激怒母親,導致她毆打自己。法官認為子女說謊和偷竊,不是虐待他們的正當理由,擔心此案會令受害人產生罪咎感。
另一方面,法官指被告顯示出強烈的內疚。根據被告的心理風險評估等報告,被告在中國西安長大,除了一次因說謊被打,幼時從未被虐待。當被告在2010年移民加國後,未能融入新環境,也不說英語;被告在中國是一名化學分析師,但在加國沒有就業,也未領取社會援助。
報告指被告患上抑鬱症,也顯示出符合偏執思維(paranoid ideation)和精神病症狀(psychotic symptomology)的特點;報告同時認為被告重犯風險低,建議被告接受心理治療,全家人也應參與家庭輔導。
法官在考慮量刑因素時指,被告在本案最後的襲擊行為,是「可怕的犯罪」,而且襲擊在兩年內重複發生,顯示被告並不是一時衝動。被告會要求女兒俯臥,脫下部分衣物,才開始打她,而且每次打女兒不只一下。法官斥責被告的行為已不是在懲罰女兒,而是在發洩怒氣。
法官同時指,被告認罪並有悔意,願意為事件負全責,而且她沒有前科,相信她在本案以外,是一個疼愛女兒的好人;被告早早認罪,避免女兒在法庭上,向陌生人重述受害經過。法官也認為被告已開始接受輔導,重犯機會低。
法官又指,被告是加國永久居民,若判處她6個月或以上刑期,被要驅逐她出境;但在本案中,這樣做只會適得其反,永久分裂涉案家庭,女兒也不想看到被告被遣返回中國。
法官最終同意辯方提出,判被告入獄4.5個月,緩刑1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