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擬推:公務員65歲退休可延後
【明報專訊】年金改革延後退休年齡,為避免組織高齡化,銓敘部拋出「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要讓公務員在65歲可請領全額月退或即將退休前,以彈性工時方式續留職場,並可提前領取全額月退或部分津貼。銓敘部官員強調,此舉重點不是減輕退休金負擔,而是職務彈性化及經驗傳承;不過此項調查還在研究階段,並非政策。
工時彈性化 減少薪水
銓敘部在5月23日發文給中央及地方機關,針對「漸進式退休人力再運用制度」提出問卷調查。不過這項制度調查,目前排除檢察官、法官。
銓敘部官員指出,各國為因應年金改革,都會把公務員的退休年齡往後延,但這產生的後遺症就是,組織會面臨高齡化趨勢,形成公務體系代謝問題。
官員說,公務員一旦退休年齡延後,就可能會出現資深公務員雖然經驗豐富,但體力卻不足;再加上資深公務員退休後,會把知識、經驗帶走,這對公務體系來說也是一大損失。為創造雙贏,各國開始啟用「漸進式退休」,讓已符合退休年齡,及快到退休年齡的公務員,能選擇減少上班時數、天數的方式,漸進式退休,以作為退休生活的緩衝期。
銓敘部官員指出,現行延後月退休金達65歲才能領全額月退,漸進式退休對於還未退休者,可先減少工作時數,慢慢調適,但是因為工作時數、天數變少,薪水自然會減少;若選擇支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者,如年齡約62或63歲間公務員,選擇漸進式退休,即可減少工時,有來工作,就給予津貼;而且,在「減少工時」上班的這段期間,還是可以領部分退休金。
月退津貼 可提前領取
至於已退休者,銓敘部官員說,一旦遇到特殊需求,這些退休公務員也可重回工作崗位,並依工時給予津貼。例如上次八仙塵爆,
一次需要大量專業護理人員,就有用過此方式。官員表示,從人力資源角度,公司可以減少退休金,個人也可藉此適應退休生活;在經驗傳承上,也不會隨公務員退休而中斷。
僅研究規劃 並非政策
目前選擇提前退休,支領退休金的方式分2種,分別是「減額月退休金」、「展期月退休金」。銓敘部官員表示,以62歲公務員為例,若選擇「減額月退休金」,未來每個月所領取的退休金都會減少12%;若選擇「展期月退休金」,就是65歲前,會有3年沒退休金,但只要滿65歲,就可領全額退休金。
至於目前研擬新增的第三種方式「漸進式退休」,因為還在研究階段,不是政策,沒有具體內容,無法核算,不過,多一個方式,也讓公務員多一個選擇。而以國外為例,漸進式退休不是強迫式,而是視當事人意願與否提出申請。
但銓敘部官員強調,這套制度是銓敘部2017年的研究計劃,還需透過問卷徵求台灣公務員意見,以作為後續政策規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