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老婦嗜賭花錢如流水 兒女代管財產至沒錢修車
推翻認知力受損結論 重掌自己收入
【明報專訊】一名大多區華裔老婦﹐因其女兒懷疑其認知能力受損﹐申請對她進行能力評估。一位富有經驗的華裔社工兼持牌的評估員從事了評估﹐認為該老年女性不具備管理自己財產的能力。
老婦接到評估結果時﹐一開始不以為意﹐但2016年6月她打開自己的銀行帳戶時﹐卻發現其中一文不剩。這才知道自己的收入全部被轉到「安省公共監護和信託」公司指定的一個信託戶口中去了。此時她才知道大事不好﹐於是聘請律師﹐將有關她缺乏自我財務管理能力的結果上訴到安省「同意和能力」局。
女兒申請對母親進行能力評估﹐也並非無緣無故之舉。早在2014 之前﹐女兒就發現母親欠款甚多﹐總共6萬元。這些款項包括﹕向銀行借錢、信用卡欠款、欠稅務局的稅款﹐還有向親朋借的錢。
母親不僅買了許多東西﹐還前往賭場賭錢。她欠了債也不告訴家人。兒子和女兒知道出事﹐是因為追債公司在電話中留言、及威脅將興訟討錢。
2014年1月﹐母親簽名同意讓兒子擔任自己的財產監管人﹐女兒列為後備。兒子將父母所擁有的共管柏文單位反向貸款﹐獲錢後再和債主談判﹐減免了一部分債項後,再還清餘下債務。母親還和賭場簽了自我驅逐書﹐使她不能再進賭場。女兒還發現﹐父親退休時﹐曾有20萬元的一次性退休投資收益。他將這些錢用做投資。但現在這些錢沒有了。她懷疑是母親花費在購物和賭博上。但母親不承認﹐說是她父親買了虧錢的股票。
兒子為母親管帳之後情況雖然好轉。但兒子覺得無力繼續。女兒也覺得難以接任。因為他們都已各自有家庭﹐諸事繁忙,於是將母親的收入轉去「安省公共監護和信託」公司的一個戶口。
審理母親上訴案的﹐是「同意和能力」局高級律師L。 經過聆訊﹐L認為華裔評估員對這位老年女性的評估﹐並未獲得他在自己報告中和做證時提供的證據的支持﹐而且「明顯地受到老婦證詞的駁斥」。
L 指評估員對老婦進行的測試「不適當」﹐或者「沒有仔細考慮證據就得出結論」。比如﹐他要求老婦簽署一張假支票﹐她照做。評估員據此稱她可被人支配。但L稱﹐老婦不過按他的要求做﹐得出這樣的結論「不公平」﹐因為看不出她會心甘情願為一個陌生人開支票。
評估員指老婦計數不清。他給她一把7.94元的硬幣﹐她數下來的數目是7.89元。L說﹐「我不認為這是一個實質性的錯誤」。
聆訊中﹐在評估員、她的律師和L的要求下﹐老婦憑記憶講述她的月收入﹐相當準確﹕CPP 256元﹔OAS570元﹐公司退休金246元﹐總共1﹐050元。雖然實際上加起來應該是1﹐072元。
她還報出自己的開支﹕汽車保險、加油的費用、電話、食物、髮廊、化妝品、衣服等。有時還要為參加婚禮和嬰兒洗禮等買禮物。
L說﹐評估員得出老婦理解信息的能力不夠﹐部分證據是她兒子披露的情況。她兒子說﹐母親「有長時間的心理疾患﹐並有賭博的癮念。兒子說她被診斷為「狂躁憂鬱」症﹐家中雪櫃內藏有價值2﹐000元的食品﹐而且「它們全部已經過了保質期」。
但女兒的證詞則和兒子不同。女兒是個醫生。她說母親的診斷是「憂鬱和焦慮」(並非狂躁)。母親過去曾因為憂鬱症而住院﹐現時還接受心理治療等。
L認為﹐一切有關老婦心理疾患的證據都是「人家說的」﹐而沒有一個正式的醫務人員在檢查過老婦之後的說法。所有證據都沒有指向認知能力受損、老年腦退化、記憶力喪失等問題﹐而這些問題才影響她自我管理財產的能力。
「同理﹐也沒有有關她賭博成癮的正式證據」。
老婦在聆訊中憶述她發現錢被「安省公共監護和信託」公司轉走後她做的事情。當她發現自己帳戶中已經無錢﹐但急需付有關汽車的費用﹐於是緊急向丈夫借錢。然後她給「安省公共監護和信託」打電話。在接她電話的工作人員沒有回她電話時﹐她找到了經理﹐並說服對方給她一筆錢來歸還丈夫﹐並落實修車。
L指老婦的上述反應﹐在在顯示出她的「判斷、辦事能力﹐和在必要時尋求幫助的能力」。
最終「同意和能力」局認定﹐該華裔老婦具備管理自己財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