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首虎判死緩 不得減刑
犯6罪貪逾5億
【明報專訊】被稱為「津門第一虎」的天津市政協前副主席、市公安局前局長武長順,被控貪污、受賄、挪用公款、單位行賄、濫用職權及徇私枉法共六項罪名,他早前已當庭認罪。案件昨日在河南鄭州中院公開宣判,法庭判處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緩刑期滿後要減無期徒刑,並且終身不得減刑、假釋。武長順的涉案金額合計高達5.38億元(人民幣•下同),創下十八大後下台省部級官員的「最高涉案金額紀錄」。
鄭州市檢察院起訴指出,武長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實際控制的公司非法佔有公款共計約3.42億元;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親屬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折合共計約8440萬元;挪用公款約1.01億元供相關單位進行營利活動,從中謀取個人利益。武長順為使其個人實際經營的多家公司獲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公司給予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等單位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1057萬元。
檢方認為武長順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法庭表明會追繳其貪污、受賄所得及孳息。武長順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武長順於1954年1月出生,天津市人,綽號「武爺」的他在公安系統工作44年,稱霸天津政法、執掌公安局超過十年,至2014年7月因涉嚴重違紀違法被查,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天津市第一個下台的省部級高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