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萬錦於人村(Unionville)華裔女子吳嘉玲在自己住宅範圍擅斬3樹案﹐現時除要等候5月18日上庭聆訊外,現在她先要被省府指令5月31前,重植18棵樹或繳付罰款10800元。
去年12月﹐吳嘉玲(Jialing Wu,音譯)未經許可﹐在她的萬錦於人村物業範圍內砍掉3棵大樹。她的薨~作出了投訴,之後市府控告她觸犯多項附例。
吳嘉玲是Gainsville Avenue 51號(原為47號)屋主﹐她被控擅斬3樹後﹐萬錦市附例部門在2016年12月22日對她發出了通知。
萬錦市省府條例執法員、認證樹藝師亨特(David Hunt)下令﹐吳嘉玲要在自己的物業範圍內種植18棵新樹﹐樹的品種約有22個可供她選擇。
吳嘉玲可以種植的樹﹐包括糖楓(sugar maple)、白橡樹、大果櫟(burr oak)、紅橡樹、黑橡樹、黑胡桃、椴木、美國肥皂莢(Kentucky coffee tree)、歐洲櫸木等,每棵樹價值600元。假如吳嘉玲不植樹﹐可以選擇罰款﹐繳納10,800元,那是18棵樹的總值600元。
市府附例令允許吳嘉玲在5月31日前植樹﹐或是繳付罰款。
另一方面﹐吳嘉玲被控砍樹﹐觸犯市府附例等罪﹐仍需在5月18日到烈治文山省法庭應訊。
他的新律師古德曼(David Goodman)會代表她﹐他已在3月31日代表她出庭。
古德曼新接手吳嘉玲的案件﹐他說他需要時間審閱案件資料﹐聽取彙報﹐為6周後的庭訊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