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延誤 命案撤控 疑兇收押56個月獲釋
(滿地可8日加新社電)滿地可市1名警察說﹐他在2012年處理一宗命案﹐他是第一個到場的警員﹐案中女死者的丈夫事後被控殺人﹐但法庭聆訊延誤﹐男被告的控罪撤銷﹐他感到憤怒。
魁北克省高等法院法官周四裁定﹐女子巴斯卡蘭(Anuja Baskaran)死亡﹐法庭不會審訊她的丈夫塔納巴拉辛戈姆(Sivaloganathan Thanabalasingam)﹐因為他被捕後﹐案件延誤很長時間﹐仍未提訊。
現年31歲的塔納巴拉辛戈姆在2012年8月被捕﹐在沒有法庭研訊的情況下囚禁56個月﹐他的扣押期超過最高法院佐敦判令(Jordan decision)定下的最高時限﹐長差不多一倍。
佐敦判令是最高法院去年夏天頒布的判令﹐自那以後﹐塔納巴拉辛戈姆的案件是魁省首宗停止訴訟的謀殺案。最高法院設定案件處理的期限﹐高等法院案件最長30個月、省級法院案件最長18個月。
滿地可警員奧利維爾(Hugues Olivier)說﹕「我感到憤怒﹐此事不合情理。」
21歲女子巴斯卡蘭當年倒臥滿地可寓所﹐她的喉頸割破﹐警員奧利維爾最先抵達案發現場。不久後﹐她的丈夫塔納巴拉辛戈姆被捕。
奧利維爾在電話訪問中說﹐警方的調查恰當﹐案件「不特別複雜」﹐不應耽誤時間。
案件在2014年的初步聆訊﹐奧利維爾曾作證。他記得﹐當時聆訊相當簡短。
他說﹐他很少公開評論案件﹐但這次例外﹐因為他太憤怒。「我還看得到(現場)﹐他逃脫了(不用審訊)。」
辯方律師拉利基亞(Joseph La Leggia)不願評論﹐有關當事人獲釋的理據。
他指出﹐案件在30個月後仍未審訊﹐不是自動撤銷﹐每一宗案件都要根據個別情況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