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移民第二代 易成隱形 加國公民 慎防不能入境兼過境
【明報專訊】29歲法國女子羅切絲(Christelle Roques)從巴黎出發﹐經滿地可飛紐約。沒想到在巴黎戴高樂機場就遭遇證件麻煩﹐結果錯過班機﹐浪費了整整一天的紐約行程。而麻煩的起因﹐是因為她擁有加拿大公民身分。而類似羅切絲的遭遇,很易發生在已回流香港移民的第二代身上。
此間了解情況的人士稱﹐像羅切絲這樣「隱形」的加國公民﹐在香港恐怕也為數不少。
加拿大政府去年11月以來實施了旅行證件新規定﹐所有免簽國家的公民來加拿大﹐或者途經本國﹐都需要事先申請電子旅行證件(eTA)。同時﹐如果擁有雙重國籍﹐則必須攜帶加國護照。
移民部雖然就新規定進行了眾多推廣﹐但仍有許多人措手不及。移民部昨日表示﹐從2016年11月2日起(新措施實施日為去年11月9日)到今年3月25日止﹐移民部總共發出特別許可(Special Authorization)7,700份﹐供沒有護照的雙重身分者﹐最後一分鐘可獲登機,簽發條件是航班於10日內起飛。
但由於特別許可僅有效4天。一個人可以申請數次。因此移民部表示7,700次並不是確實的申請人數,因為有人可能申請多過一次。移民部並未有分開不同國家收集這方面的數據。
羅切絲的例子是是其中一個。而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居然還是一名加拿大公民。
她說﹐她生在法國、長在法國。不過﹐她的母親於上世紀70到80年代曾在加拿大居留。但她不知道她母親曾獲得加拿大公民身分﹐也讓她擁有此身分。「我不是在加拿大出生﹐也沒在加拿大生活過。以往我來加拿大旅遊﹐但從來沒有人告訴我是這個國家的公民」。
她搭乘的是加航班機。當時在加航的幫助下﹐她首先使用手機申請eTA。等待許久才獲得回應﹐她被告知﹐她是加拿大公民,是她母親為她辦理的。這樣﹐她途經滿地可並不需要eTA﹐但卻需要一本加國護照。結果她必須立刻申請一個特別許可。這時她原打算搭乘的班機﹐已經起飛。
她說﹐同一班飛機上﹐有12個人遭遇她類似的麻煩。
她選擇從滿地可轉飛紐約,是因為這比直飛便宜。但這樣一來﹐她不但浪費時間﹐還需要多付200歐元。
不過﹐雖然眼前一片混亂﹐令她十分不快樂。但她說﹐最終她也許會為自己擁有加國公民身分而高興。因為許多法國人都覺得有個加拿大身分實在不錯。已經有朋友為此祝賀她了。
此間旅遊界人士表示﹐羅切絲雖是法國人﹐但她的情況港人也應引以為戒。眾多居港而有加國身分者需要留意到這個新規定。他們或者自己的子女外出途經加拿大﹐或到加國短期探訪﹐一本有效的加國護照必不可少。不然勢必帶來不必要的耽擱行程﹐和其它麻煩。
移民部稱﹐為幫助全球的雙重身分者了解新規定﹐他們除了在網上公布外﹐還在不少社交媒體上以不同方式發布信息。
移民部發言人稱﹐擁有加拿大國籍的雙重身分者﹐如果預定旅行時間在10天以內﹐而其另外一個身分是屬於加國免簽地的﹐那麼他們就可以申請「特別許可」。
移民部提醒國民,若要避免被拒絕登機前來加拿大,有雙重國籍身分者必須到所居地就近的加拿大政府辦事處申請護照,通常需時20日。若急於到來加拿大,可以申請臨時護照(temporary passport,之後需要更換一般護照)。若臨時護照行不通,可以申請緊急旅遊文件(Emergency Travel Document),在極端的情況下,這種文件可以在24小時內簽發。
與此同時﹐來自獲加國免簽証的國家的旅遊者﹐現在都需要申請電子旅行證件eTA﹐以便政府可以事先決定他們的情形。不過美國人獲得豁免。因此該項新規定主要涉及歐洲國家﹐當然也包括香港和台灣。
從2015年8月以來﹐移民部總共發出350萬份eTA﹐批准率為98%。大部分人是在數分鐘內便辦妥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