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社聯昨公布「離婚單親家庭貧窮研究」,發現本港去年有近1.4萬個單親家庭被拖欠贍養費,佔整體逾四成,當中有87.8%個案決定不主動追討。負責研究的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副教授洪雪蓮形容問題相當嚴重,倡議政府設立有法定權力的「贍養費管理局」,作離異雙方的中介人,協助追討及墊支贍養費。 兩成指追討煩 聯絡前配偶再受傷害 社聯根據統計處數字作研究,並深入訪問20宗離婚單親家庭個案。研究發現,截至2015年底離婚或分居人士及其子女的單親住戶,多達5.47萬戶涉近16萬人口,其貧窮率高達35.6%,遠較香港整體的14.3%貧窮率為高。 社聯分析領取贍養費人口,去年有5.51萬宗實際應領取贍養費個案,扣減當中只領1元象徵式贍養費個案,餘下3.43萬宗個案中,有1.39萬宗受拖延致未有依時獲取贍養費,佔40.5%;這批個案中,有高逾87.8%、即1.22萬宗當事人終決定不主動追討。 倡設贍養費局 代追討墊付解困 社聯業務總監黃健偉表示,這批不主動追討個案中,有27.2%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贍養費」,有22.5%指因「提出法律訴訟的程序太繁複」,亦有18.7%指因「未能聯絡前配偶」,可見現行制度存漏洞。 現年30多歲的阿麗(化名)育有一名10歲患血友病兒子,2006年因家暴與丈夫開始辦理離婚,前夫自2010年起須每月支付2500元贍養費,但他只是支付了約一年,靠綜援過活的阿麗在社署扣減與贍養費同額的資助後,兩母子每月只餘不足5000元生活。她為追討贍養費而被迫聯絡前夫,造成二次傷害,亦需四處奔波申請法援追討,精神受困擾。洪雪蓮指出,由於社署視贍養費為收入,一旦被拖欠贍養費,這類單親綜援戶家庭將面對極大經濟困難。 社聯認為,政府如效法外國設「贍養費管理局」,可負責收取、追討及發放贍養費,亦可短期墊支贍養費,協助被拖欠一方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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