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非法霸佔官地屢禁不絕,現行政策更容許佔用人向政府申請短期租約將霸地「合法化」。地政總署昨提出3招收緊處理「先霸後租」的申請,包括以昨日(3月28日)「劃線」,此後被揭發的非法霸佔官地個案(新個案),將一律不接受以短期租約「規範化」的申請;而昨日公布前已提出規範化申請的個案(舊個案),署方亦收緊處理,包括要求佔用人先繳交行政費及相等於一年市值租金,申請被拒亦不會退款。
現有申請須預繳一年租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及朱凱Y歡迎地政總署做法,認為可減少霸佔官地誘因。朱凱Y說,現時新界霸佔官地情G太多,「短租都有限期,過去署方做法是佔用者霸佔開,就繼續批短租」,未知新措施下是否仍准許舊個案的佔用者無限續租。他認為治本方法是政府徵收新界棕地業權再重新規劃,如撥出部分棕地作試驗區,發展露天貨倉租予棕地經營者使用。
地政總署長甯漢豪去年書面回覆立法會時表示,2015年署方透過批出短期租約將非法霸佔官地「規範化」的個案有83宗,涉及面積約2.47萬平方米;而去年地政總署接獲非法霸佔官地並採取執法的個案有近1.8萬宗。
不過,佔用人透過向政府申請短租或豁免將霸佔官地行為「合化法」的情G趨嚴重。申訴專員公署去年9月更批評地政總署對非法霸佔官地個案採「放任被動」政策,佔用人如同「先斬後奏」,令霸地問題不斷惡化。
拒收申請以昨日劃界
地政總署昨提出3招針對「先霸後租」,包括以昨日「劃線」,昨日或之後的非法霸佔官地個案,署方一律不再接受佔用人申請短租或豁免,即不再容許透過規範化申請繼續使用所霸佔官地,一經發現,佔用人需在法定限期前停止佔用及拆除搭建物,否則署方會考慮檢控。
3周內決定受理現有申請否
至於昨日之前已提出規範化申請的個案,署方將收緊安排,將大幅縮短處理時間,在3周內決定是否受理申請,並須符合一系列條件;若受理申請,會要求佔用人先繳交行政費及相等於一年的市值租金,在處理申請期間佔用人亦需繳交「容忍費」,無論最終申請是否獲批,所有費用將不會退還,若申請遭拒絕,地政處將恢復採取執管行動。而在舊個案上,若佔用人擴大非法霸佔用官地面積或搭建新非法構築物,署方會視為變本加厲行為,不會接受規範化申請。
地署:集中打擊較大面積個案
地政總署發言人稱,新措施下非法霸地者若提出短租申請,需付懲罰式費用,確保佔用人需為非法霸地行為付上代價,而以昨日「劃線」只是酌情安排,因考慮到未經預告下全面取消規範化申請,會為署方執管工作或申請人構成壓力,現做法較務實。署方強調規範化申請不一定獲批准,未來亦會調整執管策略,包括集中人手打擊較大面積的非法霸佔個案,並公布執法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