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取私人醫療信息 學生被罰25,000元
(多倫多16日加新社電)安省一名學生擅取私人醫療信息﹐被罰款25,000元﹐省府官員說﹐這是加拿大歷來同類事件所處最高罰金。
資訊及隱私專員辦公室指出﹐一名社工專業的碩士生﹐與家庭醫療團隊到中休倫區(Central Huron)實習﹐在未獲授權下擅取資料。
一份聲明說﹐該名身份未被披露的學生﹐承認擅取5個人的私人醫療記錄﹐觸犯《個人健康資訊保障法》(Personal Health Information Protection Act)她的認罪協議內容﹐包括她承認在2014年9月9日至2015年3月5日之間﹐取得139人的私人醫療資訊。
專員辦公室指出﹐它獲悉﹐該生非法取得家人、朋友、地方政客、診所職員及其他社區人士的醫療信息。
聲明也說﹐2萬元罰款加上5,000元受害人附加費﹐是加拿大迄今違反醫療隱私法規受到的最重處罰。安省隱私專員畢米什(Brian Beamish)希望它傳達重要信息。
畢米什在聲明中說﹕「醫療護理人員必須知道﹐這類窺探行為不論出於好奇或為了個人利益﹐都完全不可接受﹐必受嚴重懲處。
「病人隱私至關重要﹐安省人民才能信任其醫療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