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申請夜總會牌手續 日間做食肆晚上開舞廳
詹嘉禮問市府如何打擊
【明報專訊】有市議員指多市多間夜總會為了避開市府嚴厲的監管,轉而申請較易取得的食肆牌照。有夜總會東主則稱市府的娛樂場所牌照太難申請。
市議會牌照及標準委員會(Municipal Licensing and Standards Committee)共同主席詹嘉禮(Jim Karygiannis)表示,不少人向市府申請食肆牌照,日間開食肆,晚上卻搖身一變成擁有大型舞池的夜總會。他上周在委員會動議,要求市府人員報告如何打擊此類場所,動議獲委員會通過。
夜總會東主Spencer Sutherland承認﹐此做法已成慣例,但他認為市府要為此負部分責任,因娛樂場所牌照實在太難拿。他說申請地點必須位處市內適當地區,申請者也需提交詳細的保安、噪音和人潮控制計劃,認為市府應簡化申請程序。市府牌照及標準部門則表示,當局正對此進行研究,預計年底完成。
自2015年,當局已向利用食肆牌照經營夜總會的人士,發出共158宗控罪,罰款共39,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