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性侵酒醉女乘客案
控方提上訴 示威群眾歡迎
(哈利法克斯7日加新社電)哈利法克斯計程車司機性侵犯酒醉女乘客脫罪案﹐控方提出上訴﹐指原審法官在判案時多處犯錯。
警方辦理案件時﹐發現女事主半裸﹐醉倒計程車內。
斯高沙省公共檢察服務處副總監史密斯(Denise Smith)說﹐原審法官萊尼翰(Judge Gregory Lenehan)裁定40歲的計程車司機阿爾拉維(Bassam Al-Rawi)無罪﹐犯了多個法律錯誤。
省法庭法官上周三裁決﹐檢察官未能提出絕無疑點的證據﹐證明女子不同意性行為。史密斯周二發表聲明﹐指出上訴案有強烈理據。
她說法官審案﹐在法律上犯下多個錯誤﹕
*認定控方無法證明原告不同意﹔
*控方臆測原訴人不同意性交﹐而不是按照已證實的實情﹐作出結論﹔
*錯誤解讀和引用有關同意能力的測試﹔
*未有鑽研《刑事法》的「嚴重性侵犯」條款﹔
*未能判斷被告有沒有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定事主同意。
檢察官聲明說﹐控方已發出上訴通知書﹐入稟斯高沙省上訴法院。
哈利法克斯市政廳外面周二有人集會﹐民眾譴責萊尼翰判決﹐歡迎控方上訴。
大約300人帶備標語牌﹐在陰暗的天空下擊鼓示威﹐發言人站在大草原廣場圓拱前說話。
群眾多次喊叫﹕「我們要什麼﹖公理﹗我們何時要﹖現在﹗」
哈利法克斯阿瓦隆性侵犯中心(Avalon Sexual Assault Centre)發表聲明﹐指該案展示有必要釋法﹐澄清同意性行為的法律定義﹐與酒醉有何關聯。
該中心指出﹐在性暴力案件中﹐施暴者很少繩之以法。它引述2005 年到2014年的統計數據﹐指哈利法克斯地區涉及成年人的性侵犯案件﹐只有7%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