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瀑布酒店餐廳強收旅遊費
被指搶錢 旅遊廳長允檢討
【明報專訊】數以百萬計遊客每年湧入安省尼亞加拉大瀑布(Niagara Falls)﹐為當地的酒店、餐廳及旅遊景點﹐帶來可觀收入。但遊客們發現﹐部分商家將一項「旅遊費」(tourism fee)﹐列為賬單強制收費項目。一些遊客批評﹐該做法「荒唐」、「等於搶錢」。
加拿大廣播公司《市場》(CBC Marketplace)節目收到數十宗消費者投訴﹐於是於1月份配備隱藏攝像機﹐前往當地明察暗訪。
旅遊費在加拿大各城市並不算新鮮事。但在尼亞加拉大瀑布市﹐並無獨立機構監督這筆費用﹐確保資金能用於宣傳城市。
加拉格爾(Chris Gallagher)於去年8月﹐在溫德哈姆花園酒店(Wyndham Garden Hotel)預定了一間客房。他與家人抵達酒店時﹐詢問是否可以將旅遊費項目從賬單中剔除﹐因為他以前也這樣做過。但酒店職員告訴他﹐這筆費用不可討價還價。
他說﹕「他們拒絕﹐取消了我的預定﹐令我與家人無處可去。」
加拉格爾隨後在Quality Inn & Suites找到一間客房﹐在他要求之下﹐旅遊費被從賬單中扣除。
他說﹕「這並非區區5元或10元小事﹐這涉及原則。那看似搶錢。」
安省政府自2004年﹐允許旅遊業收取目的地市場推廣費。
在尼亞加拉大瀑布﹐遊客通常可在賬單下端﹐即合併銷售稅(HST)下方﹐看到旅遊費。它有時被標示為「旅遊改善費」(tourism improvement fee, TIF)、「尼亞加拉大瀑布目的地費」(Niagara Falls destination fee, NFDF)﹐或「目的地市場推廣費」(destination marketing fee, DMF)。
雖然按照最初提議﹐它應屬自願收費﹐但尼亞加拉大瀑布的部分商家說﹐這是規定性收費。
福朋喜來登酒店(Four Points by Sheraton Hotel)自2016年4月﹐就強制收取該費用﹐去年更將其提升至10%。IHOP餐廳僱員也說﹐這是一項強制收費。
也有一些商家﹐比如Applebee's餐廳選擇不收旅遊費。
安省旅遊廳長麥瑪康(Eleanor McMahon)說﹐這項收費是旅遊業的問題﹐但她同意會檢討此事。